马恺明-附有违法建筑的不动产认定书 发布时间:2023-09-14

马恺明:
我局于2023年08月07日依法对你涉嫌违法搭建建(构)筑物一案进行立案调查,现已认定你所有的坐落于奉贤区海湾旅游区
金汇塘路369弄63号的不动产附有违法建筑,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
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附有违法建筑的不动产认定书”。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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