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贤 区 202 3 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3

关于奉贤区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财监督发〔2023〕42号)的要求,我局于2023年8月至10月期间,对我区23户企事业单位及代理记账机构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等开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此次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能够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会计信息披露总体较为真实、完整,“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基本规范,但也有部分单位在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个别原始凭证不准确不完整的现象;二是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个别单位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物资出库未履行审核审批程序的现象;三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存在个别固定资产购置和调拨核算不正确、往来款未及时清理、企业部分业务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的现象。在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方面主要存在未向委托人索取必要的原始凭证等现象。

对被检查单位,我局下达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被检查单位及时改正。相关单位已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我局,经复查,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完成整改。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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