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沪〔奉〕征地房补告[2020]第001号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6日

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沪〔奉〕征地房补告[2020]第001号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 沪府土[2017]447号文批准,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大叶公路奉贤段道路改建工程(松江区界-沪杭公路改线)项目建设需要征收汇安村、汇安村5组、汇安村6组、汇安村相计3组、汇安村相计4组、汇安村相计5组、汇安村相计6组、吴塘村10组、吴塘村12组、吴塘村3组、吴塘村5组、吴塘村9组、张塘村六组、张塘村三组、张塘村五组、邬桥镇种子场(组)集体土地。按照《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被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居住房屋产权数及建筑面积、共同举办企业房屋产权数及建筑面积等补偿登记复核,由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定《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如下:

一、征收范围、居住房屋和共同举办企业房屋产权数

1.四至范围: 奉贤区庄行镇。

2.居住房屋产权数 10,建筑面积 2250.73平方米。

3.共同举办企业产权数 0,建筑面积 0平方米。

4.非共同举办企业产权数 0,建筑面积 0平方米。

二、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

1. 奉贤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本征地范围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为 700元。

2. 奉贤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本征地范围价格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600元。

三、居住房屋补偿

居住房屋补偿费用共计 1423139,其中:

1. 居住房屋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

2.具体补偿内容:

产权调换采用现房安置的,现房坐落奉贤区庄行镇,建筑面积 670.42平方米,出售均价1950元/,房屋产权证号:奉2008014949、不动产权第024456号、不动产权第024186号、不动产权第023730号、不动产权第023729号。

规格:

规格

面积

套数

房屋产权证号

均价

三室户(101)

162.34

1

奉2008014949

1950

三室户(102)

162.34

1

奉2008014949

1950

二室户

85.79

1

不动产权第024456号

1950

二室户

84.91

1

不动产权第024186号

1950

二室户

85.79

1

不动产权第023730号

1950

二室户

89.25

1

不动产权第023729号

1950

产权调换采用期房安置的,期房坐落庄行镇(FXS3-0301)单元01-03地块,总建筑面积2343.94平方米,出售均价1950元/

规格:

规格

面积

套数

期房坐落

期房均价

三室户

118.95

10

庄行镇(FXS3-0301)单元01-03地块

1950

二室户

82.46

14

1950

 

3.居住房屋安置过渡费和奖励费

.居住房屋安置过渡费 54017元;

.居住房屋安置搬迁费 45014元;

.居住房屋搬迁奖励费 0元;

.其他补贴费用 0元。

4.居住房屋附属物及其构筑物的补偿

.棚舍等附属物的补偿约 16789元;

.构筑物的补偿约 0元。

5.居住房屋补偿差价

产权调换安置房进价 0元,出价 0元,出价与出价之间的差价 0元。

四、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费用

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费用共计 0元。

五、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补偿费用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补偿费用共计 0元。

六、房屋补偿评估

房屋补偿评估单位为上海申价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委托评估费约 54017元(详见委托协议)。

七、房屋补偿实施

房屋补偿实施单位为上海市奉贤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委托单位服务费约 101282元(详见委托协议)。

八、旧房拆除

旧房拆除费用约 0元。

九、审计等不可预见费

审计等不可预见费约 0元。

十、资金总量

该项目房屋补偿总费用需要约 1578438元,其中按均价计算的互换产权安置房折合货币补偿资金约 1307319元,货币补偿资金约 115820,其他资金约 155299

十一、资金落实情况

货币补偿资金到位约 271119元,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支付协议》,银行专户开具的《存款证明书》(原件)。

十二、房屋补偿协议签订期限

本方案自批准之日起 20日内为房屋补偿协议签约期限。

十三、其他事项

系人:孔亮    联系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联系电话:57182835 监督电话:57180542


上海市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