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开选聘外聘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23-12-21为贯彻中央与本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规定,区绿化市容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我局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1名
二、选聘范围
面向全市法学专家、执业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3.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行政法、经济法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4.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行政法、经济法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优先条件
1.熟悉党内法规、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领域法律法规,拥有处理相关领域法律事务的能力和经验;
3.熟悉绿化市容行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四、工作职责
1.根据需要列席区绿化市容局有关会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为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论证;
3.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4.参加重大项目谈判,协助起草、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件;
5.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案件的办理;
6.参与处理涉及区绿化市容局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7.参与非诉法律事务、信访矛盾化解,重大突出矛盾纠纷的调处,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8.参与重大事项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9.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10.为区绿化市容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11.办理区绿化市容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选聘组织
本次选聘成立选聘工作小组,由局分管领导,局办公室、局党群办负责人,以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整体负责选聘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落实选聘工作。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与单位推荐相结合。
1.个人报名
(1)下载填写《奉贤区绿化市容局法律顾问报名表》,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2)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99号,局办公室收。
2.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填报《奉贤区绿化市容局法律顾问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地址同上。
(三)审查初选
选聘工作小组对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评审
选聘工作小组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选聘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按照选聘人数确定拟聘任初步人选。
(五)审批公示
选聘工作小组将拟聘任初步人选报局党组审批,经局三重一大批准后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签约聘任
对决定聘任的人员,区绿化市容局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