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实施细则(草案)》 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0目前,区司法局正在进行《奉贤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实施细则(草案)》的制定工作。为加强本区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更好发挥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的职能作用,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司发通〔2018〕131号)《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111号)《上海市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沪司行规〔202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奉贤区实际情况,制定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本区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制度建设和作用发挥。现将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寄送至区司法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
来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气象路139号,电话:021-57184576,邮编:201400。
电子邮箱:fxsfjxx@sina.com
二、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30日,若后续在合法性审查之前收到意见的,视情处理。
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