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臣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2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 生 健 康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
文号:奉告知公告[2024]001
李保臣:
本机关于 2023 年 11月 28日对你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进行立案调查,现拟对你作出 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贰拾伍元整,没收药品贰拾伍公斤、医疗器械肆拾件,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的处罚。由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奉机构听告[2023]505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本机关监督所(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288弄83号卓越世纪中心5号楼1510室 )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内容详见:http://www.fengxian.gov.cn/wjw/003/0030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有权提出听证或陈述和申辩。
公告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57410263 。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留存执法案卷,一份送公告媒体,一份送公告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