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廉洁文化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为进一步弘扬廉洁文化,厚植“贤文化”廉洁土壤,“贤城清风”设置“贤城清廉故事”栏目,联合区史志办推出“奉贤廉洁人物”系列推文,通过讲述奉贤历史上清官廉吏的生平事迹,弘扬明是非、辨善恶、知廉耻的清风正气,推动形成廉荣贪耻、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
俞兆岳:心系百姓 清廉律已
俞兆岳(1672—1738),字岱桢,号五峰,浙江海宁人,岁贡生。官历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升任福建大田县知县。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调任台湾府台湾县知县。历升开州知州、松江府同知、山东青州府知府、通政司参议。雍正八年(1730年)升太仆寺卿。雍正十三年(1735年)出任江西巡抚。雍正六年(1728年),全权负责华亭海塘奉贤段修筑事务。任职期间,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华亭海塘奉贤段至今仍在。
宽严相济 变乱为治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俞兆岳因政绩突出,被调任台湾府台湾县知县。他刚一上任,便来到当地的城隍庙,在众目睽睽之下立下了三条誓言:“毋贪财、毋畏势、毋徇人情”。这成为了他一生为官从政恪守的信条。
当时的台湾,一些官吏仗着自己是军人的身份,骄横跋扈,百姓不堪忍受,民不聊生,有许多被淘汰和退伍的士兵无以为生,就只能上山为匪,相聚为盗。俞兆岳获悉后,用计谋把少数几个罪恶累累的匪首捕获,并且一一查明所有被迫为匪的人员名单。当地军人一心要向朝廷邀功,便提出将名单上的这些盗贼斩尽杀绝,但名册却被俞兆岳放入火中烧毁。他说:“杀人邀赏,仁者不为也”。
俞兆岳根据犯罪事实,依法严办匪首,而对其余因生活走投无路而一时误入歧途的盗匪,一概不予追究,用心教化、化盗为民。俞兆岳宽严有别治理有方,民心悦服,深受老百姓爱戴。此后,在他任职间整个境内再无发生过抢劫案件。
以身作则 严防贪腐
雍正二年(1724年)秋,海潮冲垮了始建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的华亭土塘,雍正六年(1728年),雍正皇帝决定将40里土塘全部改建石塘,擢升俞兆岳为通政司参议,全权总理华亭县海塘工程。俞兆岳接任后,仔细研究海塘被反复冲垮的问题,并想办法改进原有设计,故而在条石之间加用铁榫铁销上下左右连接达到坚固的作用。他先筑样塘六十丈作为示范,要求修筑工人一律按样塘构筑,绝不能偷工减料,确保工程的质量。华亭海塘工程工期漫长、人员众多,承办人员对木、石、铁等材料常常有舞弊行为。为防止因贪腐导致海塘出现质量问题,俞兆岳心生一计,在工期间他经常着青衣、戴破帽,微服深入工地,与塘工们同吃同住,随时紧盯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官员们的动态。只要头一天出现问题,第二天钦差即行文查办,而且说得有头有绪,贪占者疑为“神”,此后再无人敢在此营私舞弊。直到工程竣工,俞兆岳身穿官服、头戴官帽到工地会勘验收,塘工们才真正知道,多年来穿行于工地之中青衣破帽的小差役,原来就是负责筑石塘的钦差大臣俞兆岳。正因此举,令其他官员不敢偷工减料、贪污谋私,整个工程建设过程清廉合规。雍正八年(1730年),修成有“四十里金城”美誉的华亭石塘。
雍正十年(1732年)秋,台风海溢,上海沿海地区均遭灾,唯华亭因新塘坚固而免受灾害。俞兆岳的修塘方法经受住了考验,朝廷大为嘉奖,后任者纷纷效仿。2002年4月,海塘被公布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海塘入选全国第八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不畏权贵 维护民利
平常生活中,俞兆岳除了清廉律己,还时刻不忘体察民情,看到有违民意、强取豪夺之事,从来无所畏惧、直言不讳。
一次,俞兆岳回到家乡海宁,当地正在大力修筑海塘。他发现负责修筑海塘的人员有的在取土时损坏民田,有的乱派夫役、骚扰当地百姓。这些修筑海塘的人员与朝中高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很多人因畏惧权贵而敢怒不敢言。但是俞兆岳不怕得罪人,立即把这些情况报告总理其事的阁部嵇曾筠,嵇曾筠及时敦督各地认真检查,立行立改。当地百姓得知真相后,不仅对俞兆岳敢于为他们申冤、维护百姓利益表示感谢,更敬佩他公而忘私、直言不讳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