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12月19日,海湾镇召开2023年制度规定培训班。围绕重大事项决策、“三公”经费使用、政府采购管理、财务报销规范、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规范进行专题培训。海湾镇全体区管干部,跟班学习干部,机关各科室、事业中心、经济园区、镇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居民区负责人、筹备组组长、大临社区服务站站长,各单位、部门负责报账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镇党委副书记董丽红作培训动员并提出,一要深刻认识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党的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中,制度建设是防范廉政风险、推动“不能腐”的重要保障。要抓住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三公经费使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关键环节,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紧笼子,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权力制约,加强风险防控。二要全面理解制度建设是推动问题整改的重要举措。要对近年来区委巡察、经济责任审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以及镇纪委查办案件、镇下沉监督中暴露出的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在彻底整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形成长效常态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要在培训学习中,带着问题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让纪律规定入脑入心。三要深刻领会强化执行是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关键。要把制度执行好,关键在两点,一是真抓,二是严管。真抓是要体现在责任落实上,各单位部门要从日常规范抓起,常抓常管,要积极落实整改,防止问题反弹。严管是要加大监督力度,镇纪委要牵头对各单位部门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启动约谈问责。要通过真抓严管,在全镇形成制度执行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导向,汇聚起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王群主持会议。
镇财政所副所长蔡静,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胡赵蕾,镇党群办副主任江莹莹,镇党政办主任唐浩,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李柳诗,镇规建办主任许大江,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于玲华相继就各部门相关制度开展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