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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9-14    【我要打印】  【关闭】

为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奉贤区原农业委员会调研员张伟民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等问题。2007年至2018年,张伟民在先后担任原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副调研员、调研员等职务期间,利用分管畜牧业、负责农机管理站新大楼建设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牧场、养猪场、屠宰场等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承揽、验收和申报涉农财政扶持资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张伟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张伟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张伟民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乡村振兴领域工程承揽、项目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是乡村振兴领域中典型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与形象。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坚持严的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力护航乡村振兴的鲜明态度,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争当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者 城乡融合发展排头兵的意见》。加强对乡村振兴领域重大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做细专项监督,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惠农利农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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