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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新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10-22    【我要打印】  【关闭】

       日前,经奉贤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倪新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倪新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甘于被“围猎”,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倪新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倪新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政务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