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视组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10月31日对奉贤区进行了巡视,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奉贤区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切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干部的监管,团结带领全区党员干部群众,以推进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高度重视,抓好即知即改。区委主要领导对巡视整改多次提出要求。市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期间,奉贤按照边巡视边整改的要求,已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对需要核实的问题以及需要时间整改的问题,积极落实了相应措施。
(二)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在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2017年12月28日区委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专题听取并讨论通过了《中共奉贤区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责任方案》,明确巡视整改工作在区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区委书记负总责。涉及政府工作由区长负责;涉及党建工作和干部选人用人工作的,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负责;涉及违纪违规线索查处,由区纪委书记负责。针对具体整改事项,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及具体责任人。
(三)全面制定巡视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七个方面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巡视整改方案》,每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牵头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具体工作措施和整改时间安排。
(四)强化责任单位具体抓好工作落实。针对具体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细化分解任务,“一把手”亲自抓整改落实,注重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完善制度规范,把整改事项落实到本单位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整改事项每件都有细化举措,每件都有清晰的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推动各巡视整改事项取得阶段性成效。
目前,已先后对27人进行初步核实,立案5人,对相关问题涉及的11人作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等处理,以点带面,进一步促使各单位举一反三,堵漏建制,巩固整改成效。截至目前,已就有关工作新建制度7项,修订完善制度3项,并拟新建或修订完善制度30项。
二、针对存在问题,逐项推进整改工作
(一)针对“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中央绿色发展理念不力,违法违规环保项目企高的问题的整改。一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立足全局,准确把握,加快编制绿地系统、湿地资源保护等4个专项规划,着力构建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环境治理修复、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政策“五大体系”。举全区之力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区,加快“百座公园”建设,启动大规模绿化行动,让绿化成为奉贤最具优势的“美丽”资本,打造奉贤的生态品牌。二是加大区域内的历史环保污染项目淘汰管控力度。对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开展分类整治,其中淘汰关停62.8%,规范管理34.4%,完善手续2.8%。把产调关停工作列入各镇、开发区年度考核指标,强化考核问责。梳理高危企业、高污染企业、高能耗企业关停名单,针对每家企业制定个性化、可操作的关停淘汰措施,根据时间节点全力开展企业关停工作。三是强化对新建环保审批项目的把关、监管。对新项目或二次开发项目以及产调项目提高准入标准,突出低能耗、低排放、低危、高效的理念,严格把控引进项目质量关和环境准入关。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对项目做到“必到现场、实地查看”,对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实行零容忍,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项目落户奉贤。2018年1月共审批环保许可23项,否决7项。
2.关于上轮市委巡视指出的一些问题落实不力的整改。一是加大“四风”问题整改力度,着重围绕“文山会海”问题进行整改。专题研究并出台《关于强化会议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精简会议、简报、文件。目前,全区性的大会明显减少,电子版送阅材料已成为常态。二是加大违规出借村镇集体资金问题整改力度。自2017年9月起到2018年2月,积极追回外借的村级自有资金和土地补偿费,同时加紧核查处理责任人员。对于某村多次违规出借集体资金一事,所在镇纪委正在调查处理。三是加大村官违规违纪问题防治力度。以村居换届为契机,切实加强“班长工程”建设,加大村干部考核深度广度,对严重违反党风廉政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年终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强化涉农资金政策宣传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村级干部、财会人员和“三资”管理人员的政策知晓率和资金管理能力。
3.关于对经济责任审计揭示的某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一是针对2016年市审计局所揭示的区属企业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处分和相应处理。二是举一反三,以考核为导向,对在审计巡视中发现问题区属企业在年度考核中进行扣分,督促企业进一步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到位。组织专项检查,重点关注企业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方面,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模式。召开监事会主席会议部署财务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主席履职作用,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控,巩固整改成效。
(二)针对区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管党治党不够严格的整改。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考学”,切实体现以考促学、以学促做。二是组织开展“红色村居·和美家园”主题创建活动,明确“红色引领”“红色头雁”“红色细胞”“红色文化”“红色管家”等10大行动22项任务,彰显政治引领作用。三是狠抓党建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明确由区委负责党建整体布局和指挥协调;各党(工)委履行直接责任,负责统筹推进和抓好落实;基层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负责组织动员和服务管理,明确党建责任。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组织开展2017年基层党建调研检查工作,召开2017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五是加大区内“关键岗位”、重点领域以及基层“微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执纪必严。六是在重点领域推进可丈量执法,强化对庸政懒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整治。目前已有6个执法主体为可丈量执法先行先试单位。同时强化责任追究,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情况反馈,对工作推进不力、涉嫌失职人员进行问责,给予行政处分、诫勉谈话等处理。
2.关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所欠缺的整改。一是多措并举广泛凝聚发展力量。紧密结合当前的大调研活动,借助区委全会报告讨论、民主生活会征询意见等时机,分别召开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等各届人士座谈会,举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两会”前集中视察活动等,展示奉贤经济发展成果,进一步统一思想,集思广益,凝心聚力,共谋发展。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区委常委会带头,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要求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属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要按照规定程序,在党委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决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要实行票决制。重要工作纳入常委会议题,各常委充分发表意见,讨论通过形成决定事项。三是切实加大对全区性重大决策、规划部署、发展方向等问题调研力度,确保符合本区实际。对标2035上海城市愿景,完成奉贤2035区域总规编制。完善镇村规划编制,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和特色小镇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大力推进水、绿、交通、管廊等规划编制,基本实现多规合一。四是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狠抓落实。始终坚持“实”字打头、“干”字为先。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突出实效性,坚持工作全流程的管理和推进,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锁定重点工作任务,勇于担当、善于作为,集中力量和财力战略推进,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一是根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市委相关要求,制定《奉贤区委常委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并下发本区《关于认真开好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以制度确保交心、交流经常化,加大思想交锋力度,强化民主生活会政治性,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区委常委会带头,各处级单位均落实会前精心组织学习研讨、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做好交流谈心记录、认真撰写发言材料等;会中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做好整改措施梳理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要求。三是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牵头,组建10个督导组,对全区75个处级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进行全程督导。各处级单位均能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做好民主生活会的材料归档工作。
4.关于区机关党的建设落实不到位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区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将“三会一课”纳入机关党支部每月20日的“主题党日”活动,把落实情况作为机关党支部年底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二是确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到位。2018年1月底,下发《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既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又作为领导干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性体检”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加大对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的督导,将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作为其年底个人述职报告的内容。三是抓严抓实委办局党建工作。要求各委办局党委(党组)结合工作实际,于2017年12月底开展党建工作薄弱环节自查,形成符合各单位实际的强化党建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同时,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梳理细化委办局党组织和班子个人党建责任清单,以“标准化、清单化、公示化”落实落细委办局党建责任。四是突出机关党组织生活政治性。切实加大对机关党组织生活开展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和民主化情况的督查力度,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和时代性。
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虚化弱化现象的整改。一是坚持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开放式的“1+1+X”基层党建制度集成。实施“堡垒工程”,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支部亮牌”等活动,大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班长工程”,选派年轻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组织开展“十佳优秀村书记”评选表彰,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实施“细胞工程”,组织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岗位建新功、党员见行动”活动、农村家庭示范户挂牌等,推行党员“红黑榜”制度,推动党员作用发挥。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实施“互联网+党建”工程,打造党建微家2.0 版。深化区域化党建“贤城先锋联盟”三级平台建设,以项目化为抓手推进更大范围联建共建。稳步提升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有效性,广泛开展“五个我来”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企业参与村级治理,遴选30个企业与30个村签约结对,出台《关于鼓励乡贤到村任职的意见(试行)》。成立企业党建联盟,推进组织设置创新,打造优化党建服务的平台。创新实施“五类十八式”组织生活工作法,严格“两新”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把巡视反馈意见下发各党委(党组),要求对照自查整改。督促区内4家相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自查原因、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方案。三是结合年底全区党建责任制检查,重点查看党委会会议记录和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三)针对区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纪问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监督执纪偏轻偏软的整改。对于相关信访反映,区纪委已开展调查,一旦发现违法违纪情况,将认真严肃处理。同时,区纪委重新梳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明确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执纪审查程序,切实强化监督执纪。结合奉贤实际,拟订区纪委监察委线索处置操作口径、奉贤区关于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工作口径。
2.关于执行党纪处分规定不严的整改。严格执行党纪处分规定,梳理并及时处理在办案件,切实落实“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严格执纪。加快建章立制,研究制定适合奉贤纪检监察系统有关“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规范性工作口径和要求,加强督促落实,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3.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到位的整改。一是加强纪委机关自身管理。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修订形成内部管理15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人员工作作息、请销假等事项的管理。二是形成加强街镇纪检监察力量初步方案,各街镇纪检监察组织除配备1名书记之外,配1名专职副书记、1至2名专职干部。同时充分调动镇一级纪委委员工作积极性,参与检查、调查工作。三是组织全委机关学习相关制度规章,并参加市级部门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四是加大监督执纪考核力度。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责情况打分排名,逐一进行通报,对排名末位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开展约谈。五是加快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研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应驻在部门,尽快形成派驻方案,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质效。
(四)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现象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巡视发现的相关具体问题和线索正在依法依纪核查,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2.进一步严格制度规定,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一是明确2018年为“作风建设落实年”。通过专项检查,及时查纠发现问题,督促各单位时刻绷紧纪律弦。二是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加强专项检查。如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成立9个检查组,对区属国有公司、各街镇经济园区招商点会议、接待等事项进行检查。三是形成2017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报告并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明确对制度规章宣传到位、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对违纪问题查处到位等工作要求。四是制定《奉贤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从接待审批和标准、经费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五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整治到位,对相关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和追责。
(五)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规范的整改。完善《奉贤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明确民主推荐条件、执行任职试用期范围等各项要求。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召开全区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突出强调民主推荐工作要求和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要求。二是强化即知即改。已责成相关问题涉及单位立即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今后在开展民主推荐时不得对岗位人选资格设置限制性条件。从2017年12月开始,对拟提任区管干部的,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并规范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
2.关于落实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够严格的整改。一是强化从严执纪意识。对之前填报不实问题处理过软过松的问题,认真作出自我批评,切实整改。2017年,对经认定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有瞒报行为的干部开展诫勉谈话,对经认定属于漏报的干部开展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规定的12项须事先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的事项,及时报告,在上级组织部门未批复同意前不上会讨论决定。三是严格执行信访查核处理制度。涉及的1名处级干部已清退公司兼职违规所得的津贴。针对个别干部的信访查核处理材料遗失的问题,正在完善《区委组织部信访工作规范和程序》,规范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从快从严办理信访举报查核处理,同时,建立一人一档,做好举报查核材料、处理材料的及时归档。
3.关于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整改。一是针对2家单位超配2名人员的问题,已通过交流途径整改完毕。二是针对某单位违规提拔助理的问题,该单位已发文免去有关人员助理职务。三是针对部分干部社团兼职违规取酬的问题,即知即改。2017年9月以来,结合退(离)休干部社团兼职专项整治,在全区范围再次梳理违规社团兼职取酬情况,相关干部已清退违规获取的薪酬补贴。同时,将有关兼职的政策规定告知每一位规范对象,要求本人签收告知单回执。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审批备案工作,对经组织审批备案同意兼职的干部,要求每年年底将履职情况、报销工作经费等情况书面报所在单位党委和组织部门。三是针对部分干部出国(境)返回后未按规定将证件及时交由组织部门保管的问题,已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后,对相关领导干部开展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同时,规范组织部门保管证照行为,制作告知单,在申办新证和使用证照前提前告知有关纪律规定,对返回国境后10个工作日不上交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关于干部工作基础材料不实不细的整改。一是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在全区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明确基层单位党委(党组)会会议记录有关要求。二是规范干部选任材料。针对个别干部任职谈话过于简单的问题,在全区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对基层单位明确了任职谈话有关要求,并要求谈话记录做到原汁原味,详细记载。针对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加大信息维护调整力度。目前,已完成对全区区管干部的个人信息维护调整。
(六)针对涉农惠农资金监管缺失,损害农民利益问题明显的整改情况
1.对巡视发现的相关具体问题和线索正在依法依纪核查。
2.建章立制。一是制定《奉贤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意见》,进一步严格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涉农资金及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二是出台《奉贤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实施意见(草案)》,明确土地流转管理职责,加强土地流转经营资格核实,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流转备案制度,加强土地流转经营的跟踪监督。三是加强关键岗位管理。对在岗时间长的村农副主任进行岗位调整。
3.规范操作。一是对补贴面积和数量严格执行核实公示制度,自下而上逐级核实上报,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补贴操作程序按照相关涉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补贴到户的对象、标准、金额必须张榜公示,并由补贴对象签字认可,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平、合理。做好补贴发放台账,强化补贴档案管理。补贴资金发放后录入市农委“一点通”平台,加大事后监督。二是建立诚信记录档案。拟建立加强与镇干部管理部门沟通制度。加强失信惩戒,建立诚信记录档案,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强化应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告知和业务培训。2017年12月以来相继举办了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数据填报业务培训班、新型职业农民继续教育培训班以及规模经营面积申报流程、规范上图培训班,相关条线人员、负责人544人参加。
4.加强监管。一是把控监管源头。运用“互联网+”智慧农业的工作理念,采用信息化和科技化手段,有效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加快建设奉贤区农用地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行农用地信息动态管理。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将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的使用情况纳入奉贤政府性(重点)资金监管平台进行监管。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每笔20万以上的支出在“三资”平台上设立预警机制。三是拓展土地流转、农业补贴等村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相关信息公开延伸到宅基睦邻点等村民聚集点。四是实施跟踪制度。由区农委机关、各基层事业单位2人一组联系一个村,对每个村的涉农扶贫帮困基金使用、财务管理、土地流转、涉农补贴资金精细化跟踪,及时发现和遏制违规问题出现。五是完善第三方审查制度。拟修订完善涉农补贴第三方审查制度,继续委托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全年分阶段进行现场面积核查,台帐资料审核,并明确提出各类补贴要满足数据精确、数据清晰、台账齐全的要求。第三方核查工作完成后,核查结果及时在全区内进行通报,并同步调减“虚报面积”,核查成果将作为下一步发放财政资金补贴的客观依据。2018年核查内容从种植业补贴拓展到土地流转和60岁以上失地老年农民补贴,核查方式由原有随机抽镇到全覆盖核查。
(七)针对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招投标中廉政风险较大的整改情况
1.对巡视发现的相关具体问题和线索正在依法依纪核查,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2.梳理制度,坚决防止违规转包分包、围标串标、违规立项、规避招标等问题出现。一是加强制度梳理。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领域现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现有文件规定与市委巡视组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对照,明确依据国家、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快制定《奉贤区建设工程标前管理办法》《奉贤区建设工程开、评标过程管理办法》,加紧修订《奉贤区建设工程标后管理办法》《奉贤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快出台《奉贤区区管企业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二是针对“标前”“标中”“标后”三个阶段,加快形成参建单位各司其职的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全过程监管模式。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讲解,开展针对性专题培训。制定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严格规范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2018年2月8日以全区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委、办、局,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部分区属国有企业的分管负责同志和科室负责同志为出席对象,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培训会。由区建设交通事务受理中心、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解读,并以招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为例,对招投标违规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进行了深入分析。四是强化执法。将市场行为检查作为工程巡查的重要内容,对建设单位的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立案调查。五是加强区管企业规范管理,杜绝国资监管漏洞。研究并相继出台关于投融资管理、基金(产业引导)管理等方面的系列监管制度。
三、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抓好下阶段整改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奉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市委决策部署。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纵向一体责任链,以严肃问责促进真正负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以上率下,紧盯“四风”老问题,瞄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严肃执纪问责。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大对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抓好作风建设落实。强化问题导向,把“作风建设落实年”作为重要抓手,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把责任扛在肩上,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分清轻重缓急,加强政策配套,加强协同攻坚,加强督查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抓落实。
(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扎实开展“千百问、千百策,千百梦、千百圆”系列走访活动,聚焦城乡居民急、难、愁、盼问题,企业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社会治理短板问题以及党委、政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走访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城乡社区和市民群众,摸清底数、了解实情、倾听诉求,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找准问题找出办法,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五)夯实党的基层组织。把提升能力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核心环节,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编制实施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细化完善可丈量的执法标准,建设一支敢于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以提升能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深化堡垒工程、班长工程、细胞工程、“互联网+党建”等“3+1”工程,拓展“红色村居·和美家园”主题创建活动,激发基层基础活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67184938
电子邮箱:dcsjhx@fengxian.gov.cn
通讯地址:奉贤区解放东路928号区委督查室收,信封上注明“对奉贤区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