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党组及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抓手。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协调、督办,主动认领重点问题,并带领党组班子成员推进共性问题自查整改,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台账销号制度,逐项对标整改。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引领。同时,聚焦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核心领域的资金监管以及财政政策效益地有效发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整改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党组书记带头深入基层调研,通过一对一面谈、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确保整改落地见效。目前,本轮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牵头抓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成效不够明显,发挥“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作用不够充分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已整改)
针对学习成果转化为务实举措方面有差距的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税收统筹衔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新的增长点。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推动园区加快转型升级,配合优化营商环境和特色产业发展,落实各类区级配套资金,促进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落地。
(2)多维度开展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修订出台《<奉贤区关于加快财政金融创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2.0版)》,综合运用专项扶持、融资担保、信贷奖补、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区内金融资源聚焦实体经济,培育壮大“4+4+X”产业集群,确保财政金融政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效能持续提升。
针对财政稳增长方面缺少前瞻性的思考和行之有效的办法的整改措施:
(1)加强与税务沟通,及时掌握收入情况。
(2)盘活资金、资产,充分挖掘非税收入。
(3)2025年全年完成区级财政收入219.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通过充分挖掘非税收入,2025年顺利完成年初收入目标。
(4)配合区经委、区科委等部门,统筹财力保障,研究制定通用新材料、智能机器人、生物医药等政策,加快构建“1+X+N”政策体系,培育区域发展后劲,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针对财政政策效益发挥不够的整改措施:
(1)督促产业部门聚焦区内重点产业、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出台《关于支持上海奉贤海归小镇建设的若干政策》《奉贤区通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办法(试行)》等,修订《奉贤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办法》《奉贤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办法》等,防止政策多而散,杜绝财政资金浪费问题。
(2)配合区数据局研究优化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工作机制,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免申即享凭码支付范围,今年免申即享凭码支付共计210万元,涉及中国专利奖、区级知识产权评议和专利导航等多个项目,进一步提升企业感受度。
2.政府投资基金激发市场活力存在不足(已整改)
针对政府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更好地服务和扶持重点产业仍有欠缺的整改措施:
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于2017年,目前已逐步进入退出期,为优化政府引导基金布局及效能,区财政局已会同区发改委(基金投委会办公室)督促奉投集团在后续年度逐步推进完成3支子基金的全部份额退出工作,我局将配合区发改委一同对退出工作进行跟进监督,并按照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对退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监督。年内拨付奉投集团5000万元用于产教融合天使基金出资,发挥天使基金引领作用。
今后,若涉及新设政府投资基金,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及我市《上海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沪府办发〔2025〕19号)有关要求,与发改委等产业主管部门强化基金布局的整体谋划和资源统筹,落实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更好发挥服务区域经济的功能作用,切实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3.政府债务管理不够有效(已整改)
针对科学安排政府债务规模,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仍有不足的整改措施:
(1)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2)2025年向市财政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37亿元。
(3)已完成四团镇、南桥镇2025年债务管理工作的审核评价。
针对上海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的财政管理工作年度考核中“政府债务管理”单项指标连续两年(2023、2024)考核处于全市最低的整改措施:
(1)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2)根据区发改委提出的专项债券项目及额度需求,进一步与预算部门核实项目年度资金实际需求,并对债券项目及额度进行调整。
(3)经常性督促债券资金使用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针对政府债券使用与管理在项目筛选、资金监管、绩效管理上存在不足的整改措施:
(1)督促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力争债券资金用足、用早、用好。
(2)编制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时,已要求项目单位同步上报绩效目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细化量化目标。
(3)根据区发改委提出的专项债券项目及额度需求,进一步与预算部门核实项目年度资金实际需求,并对债券项目及额度进行调整。
4.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协同推进还不够快(已整改)
针对财务监理方面,协同相关单位化解存量项目压力较大的整改措施:
启动修改完善《奉贤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操作规程》,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加快化解存量项目,压实镇级责任,镇级项目原则上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决算。
5.监督工程建设采购招标不够到位(已整改)
针对对资金全流程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性廉政腐败风险监督不够有力,落实《奉贤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全周期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若干意见(试行)》不够到位的整改措施:
小型工程的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得分最高为成交标准,价格仅为评审因素之一,成交价与预算价接近说明该项目预算编制较合理,基本符合市场行情,真实反映项目的成本,也可能供应商在技术、商务、服务等方面的综合优势而获得高分,若一味追求“低价中标”,造成项目履约困难,根据沪财采〔2025〕15号文第11条也是需要整治的,所以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今年的部门预算布置会上要求各预算单位精准编制并且量化细化单位项目预算,同时,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工程压减率的情况下,自2026年起在政采平台审核中,对中标价不低于预算价5%(暂定)的项目给采购人出具风险预警,以提醒采购人核实中标价接近预算的合理性、合规性审查。
针对设备中标单位存在关联企业的整改措施:
(1)聚焦源头治理,健全制度规范体系。出台纲领性文件《关于全面规范本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沪奉财〔2025〕11号),制定负面清单,严禁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设备、工程采购,同时实施精准化督导,强化主体责任宣贯。
(2)强化监督检查,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严查社会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对随机抽取的10家社会代理机构围绕“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采购人”四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深度检查。系统整治招标投标突出问题,制定相应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按要求开展全面自查与整改上报。组织实施包含政府采购领域在内的全区财会监督专项检查。
(3)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采购水平。在全区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布置大会上专题讲解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核心要点与常见问题。利用政务云奉贤政府采购工作群,建立常态化政策宣导机制。面向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围绕政府采购新政策、新要求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开展专题培训。
6.协同各方力量监督指导财务监理发挥作用还不够有效(已整改)
针对会同建设单位等部门控制工程造价合力不够,财务监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整改措施:
(1)加强对财务监理的监督管理。已经于2025年10月起在财政局网站上公示相关投诉举报途径,发动社会各方监督力量,协同加强对财务监理及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及相关工作的监督。
(2)“约”上发力,压实责任链条。对于建设及施工单位在新的施工合同中增加约定,明确主动提交过程资料、结算资料的时间,对于延迟不交的约定违约处罚。对于财务监理将以合同刚性条款强化财务监理对签证变更合理性的前置审核,实现从被动纠偏到主动防控的监管升级。
(3)修改完善《奉贤区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已正式发文。
7.对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不够有力(已整改)
针对《奉贤区区级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没有及时修订完善的整改措施:
根据市局出台的《关于全面规范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通知》(沪财预〔2025〕44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已制定《关于全面规范本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通知》(沪奉财〔2025〕11号),通知中对正负面清单都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对购买服务存量和增量进一步规范。
针对采购方式不规范、归档材料不够完备等共性问题依旧存在的整改措施:
(1)每年对代理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代理机构规范采购方式、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要求采购中心和社会代理机构落实整改意见;同时收集代理机构对平台优化的建议上报市财政局,推动将开评标过程资料、专家评分表等相关材料的电子化归档;组建“奉贤代理机构群”,及时进行政策宣导与业务答疑;并积极建议市局强化对代理机构在采购方式选择、开评标流程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代理机构归档质量与业务水平。
(2)加强对采购平台上招标公告的日常监督,发现采购方式不正确的及时退回要求修改后再上传招标公告。
针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合同不规范的整改措施:
在每年预算编制布置会议上提醒主管部门对不纳入预算管理的自收自支下属单位要求其加强单位内控建设基础,完善合同要素,明确权属及违规追责等,大额合同需经单位顾问律师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再签订合同。
针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指导监督不够到位的整改措施:
向市财政建议加强对本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同时有计划性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查出的问题及时向市财政局反馈。
8.发挥财政为民惠企作用还存在差距(已整改)
针对社保、乡村振兴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调研不足的整改措施:
社保保障科:结合区纪委工作部署,配合对殡葬、养老基金、医保基金、慈善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同步进行调研工作。下一步结合26年预算加强和区民政局、区残联协作机制,有针对性的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调研,并加强对民生领域资金的监管和实地考察。
农业科:(1)加强与区农委沟通,组织开展我区村组织运转经费使用情况调研,并开展成本绩效分析;走访部分涉农企业,了解企业需求,为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打下基础;(2)加强与区水务局沟通,了解相关水利建设及养护项目开展情况,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规范开展。
针对财政支出分散、交叉重叠、效率不高等现象仍然存在的整改措施:
已要求产业部门加强政策资金支付的比对,尤其是运用数字化手段进行交叉比对,防止交叉重复。配合产业部门出台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机器人、特色产业楼宇、化妆品等专项政策,督促产业部门完善实施细则,财政部门做好资金测算和财力保障,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新兴企业扶持力度。
9.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意识不够强(已整改)
针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识不够强,手段偏于传统、覆盖面不够广的整改措施:
(1)加强风险防范工作机制体系构建,完善我区防范化解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制度,建立区风险防范处置专项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和属地的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
(2)加大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已陆续组织开展“2025年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2025年奉贤区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系列宣传活动”等专题活动,在宣传内容方面新增虚拟货币、商业预付卡等新型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并进一步深入居民社区、养老院、老年大学等宣传警示案例,普及正规理财渠道。
针对涉密文件管理不够规范,个别非涉密终端存有涉密收文目录等敏感材料的整改措施:
(1)定期开展一年不少于四次的保密知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上级文件、保密法规条例及保密案例警示,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加强保密工作提醒,切实提升全局干部保密意识和保密工作能力水平。
(2)修订完善了我局保密管理制度,明确涉密文件存储、传输等具体标准,划分涉密与非涉密终端使用边界,严禁在非涉密终端存储任何涉密及敏感材料。局保密工作小组重新评估保密工作风险点,根据工作需要添置涉密终端和相关设备,贴好警示标志,明确责任人和使用规则。
(3)建立了涉密文件管理检查机制,确保长效常治。定期对非涉密终端进行排查,每年度开展一次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公电脑涉密文件检查活动。
针对推进本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相关重要文件精神还有差距,学习内容方面还未全面覆盖的整改措施:
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上海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等。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监督管理有所欠缺方面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
10.对干部职工的纪法教育不够重视(已整改)
针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还有欠缺的整改措施:
将系统内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例纳入警示教育通报范围,优先选用本系统内违纪案例开展宣传教育,深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效。
针对层层传导压力还不到位,对党员干部日常的教育管理监督依然存在不足的整改措施:
(1)将纪法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增加相应的课程供给;
(2)各支部不定期开展党纪党规教育,确保每年专题教育不少于1次。
11.落实“四责协同”机制不够到位(已整改)
针对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充分,《记实手册》填写和审签不规范的整改措施:
规范“四责协同”运行流程。明确审签事项时限、记录要素等,杜绝审签拖延、记录模糊问题。
针对部分班子成员用“已阅”代替审签意见,对科室负责人的《记实手册》未审签或审签不及时的整改措施:
规范“四责协同”运行流程。明确审签事项时限、记录要素等,杜绝审签拖延、记录模糊问题。
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摸不够到位,领导班子对部分科室负责人的监督不够有力,没有督促查摆全面从严治党个性化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项目清单的整改措施:
深化廉政风险动态排查。组织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聚焦资金审批、项目评审等关键环节,建立动态清单,压实“一岗双责”排查责任。
针对第三党支部、政策法规科、预算科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制定不规范的整改措施:
督促各基层支部、各科室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拟定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杜绝清单内容重复现象。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
12.班子建设不够到位(已整改)
针对“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不规范,将局长办公会作为决策主体的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中共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中共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 “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厘清党组会议与局长办公会的职责边界。
(2)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学习,通过解读制度修订内容,明确决策主体、流程及责任,确保准确掌握制度要求。
针对部分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组织生活会未以同志相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严格,辣味不足,以“希望”“建议”代替批评的整改措施:
(1)规范组织生活会记录,确保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出席并以同志相称;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细节,杜绝以“希望”“建议”代替批判的现象。
13.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已整改)
针对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上统筹谋划不足,年轻干部培养不够有力的整改措施:
实施“中青接力”计划,加速干部培养。一方面加速“35-45岁中生代”骨干成长,优先安排其牵头预算绩效改革、债务风险化解等重点任务,在实战中培养统筹能力;另一方面加快“90后”年轻干部储备,通过“核心科室轮岗”“急难任务压担”,培养全局视野和综合协调能力。目前有1名35岁左右的正科级干部。
针对岗位空缺现象比较突出的整改措施:
强化干部日常锻炼培养,通过挂职锻炼、轮岗交流、专项攻坚等方式提升综合能力,坚持“成熟一个、使用一个”的原则,及时将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空缺岗位。晋升会计科科长、政策法规科科长,剩余3个正科级岗位空缺。
针对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完善的整改措施:
(1)注重考察分析,把牢实干标尺。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了解干部,对干部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研判分析干部岗位匹配度、经历相关度、能力契合度、性格相容度,及时对干部队伍进行调整优化。
(2)树牢实干导向,对实绩突出的干部推荐评优、职级晋升。逐步破除选拔干部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观念,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各年龄段干部。
1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举措不够有力(已整改)
针对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不够明显的整改措施:
2024年度“局先进”奖项共表彰20人,占当年全局干部职工总数的17.86%。
探索“精准画像”考核,结合科室负责人述职考评,通过分类设置考核指标,突出岗位特性,如业务科室重点考核政策执行准确性、任务完成时效性、创新突破能力等;综合科室侧重考核服务保障质量、协调联动效果等。科室负责人除个人工作实绩外,注重考核团队管理成效;一般干部主要考核业务熟练度、任务执行质量等。
针对党组对干部的激励不够,部分干部专业能力不够强的整改措施:
(1)结合区委组织部干部能上能下案例常态化收集发布机制,对符合干部担当作为七类情形的干部,通过典型宣传引领,营造“学先进、争先进”氛围。
(2)优化培训内容设计,增强课程针对性与实用性。持续丰富“财识课堂”系列课程内容,改变“通识教育为主”的模式,围绕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政监督、信息技术应用等不同专业领域,个性化“定制”培训课程,实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增设“财识课堂”专题讲座2场,内容聚焦EXCEL函数在财政工作中的实战应用、专管员台账管理等,针对性地提高财政干部业务技能。
(3)建立内部交流分享机制,依托“局长面对面”“技能比武”等活动,分享工作经验、解读最新政策、分析典型案例,实现“以讲促学、教学相长”。分批次召开“局长面对面”活动5场,从干部队伍建设、科室管理、后勤保障等多方面收集意见建议17条,吸纳建议10条,已落实制定《奉贤区财政局“传帮带”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奉贤区财政局内部轮岗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等。
15.干部日常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已整改)
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部分证照管理台账信息记录不完整,个别同志因私出国(境)有审批表但未在登记备案台账中记录的整改措施:
对全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持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重新登记《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证件号码、有效期、申领人职务等,实行“一人一档、动态更新”。指定专人负责证照保管,严格执行领用程序,做到账表一致。
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部分复印件归档时缺少复印人信息、复印时间、单位公章、一致性确认等“四要素”的整改措施: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对归档复印件增加复印人信息、复印时间、单位公章、一致性确认等“四要素”。
16.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日常指导不到位(已整改)
针对激发基层党支部谋划、参与党建品牌打造的主动性还不够有力,党建工作缺乏创新性的整改措施:
加强“1+5+X”财政党建品牌矩阵打造,完成“财先锋·政先行”“精算贤财”“常青堡垒”“财青年·政青春”财政党建及团建品牌建设,并落实品牌上墙工作。
针对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监督指导还不够,换届人选考察流程不规范的整改措施:
(1)规范支部换届选举流程,明确考察组组长、组员人选,考察组成员不得直接参与发表对拟考察对象的意见;
(2)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及时核对党员发展细节,更正错误记录;
(3)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的填写指导,杜绝照搬照抄问题。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措施
17.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作风建设不够彻底,担当尽责、服务基层不够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已整改)
针对谈话反映部分班子成员与基层业务科室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较少,了解群众情况和心声不够多的整改措施:
(1)建立常态化谈话机制。结合不同时间节点,不定期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开展分管科室座谈,聚焦工作难点、群众诉求,以“拉家常”方式听真话、察实情。
(2)强化问题闭环管理。建立谈话问题台账,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分类登记,确保“谈有所获、谈有所改”。
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经自查,发现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2个共性问题,相关整改举措参照第15-18条反馈意见的整改举措。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33611028
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1218号奉贤区财政局(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499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党组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