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5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对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6年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3次,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审议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一步统一全院思想,明确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落实管党治检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召开工作专班会议3次,及时听取整改工作阶段性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工作专班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确保集中整改有序推进。
2.强化政治担当,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党组成员以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剖析问题源头。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跟踪、认真检视,坚持“四个绝不放过”,编制督办表,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对账销号。
3.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巡察成果转化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强化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照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和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6年度任务安排的措施》等制度。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年度民主生活会等结合起来,与“践初心 明底线 勇担当——正风肃纪年”专题活动结合起来,推进巡察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发挥作用。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集中整改期内,巡察反馈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完善制度机制8项,提出整改措施45条,均已完成。
(一)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服务大局有差距方面
1.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奉贤发展中心大局主动性和持续性还不够,部分工作重方案计划、轻落实执行,落地落细不够,部分工作成效不明显,常态长效跟踪管理不到位。
已对院《2022年度服务保障奉贤新城建设“检察专项行动”方案》等五个方案172项细化任务,进行跟踪问效。目前五个方案共计172项任务,已落实(含阶段性落实)151项,其余21项任务中,7项任务因缺乏相关案件线索等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推进,14项任务持续推进中。除对上述2022年至2024年的我院四个方案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检查外,2025年起,我院出台的各项分工方案都已纳入督办清单,由办公室协同牵头部门联合督办,每季度向院党组汇报推进情况。2025年9月以来,出台的6个方案已全部完成督办。
2.以数字检察推动检察改革不够的问题。
一是常态化开展数字检察工作周调度,每周通报全院数字检察推进成效及各部门整改措施。二是同步聚焦短板项目靶向发力,强化“制作笔录一件事”等应用培训与实操督导。针对硬件设备问题由检务保障部完成适配,如看守所在押人员笔录制作完成硬件调试;通过周调度完成“应用未用”问题提示和整改。
(二)以高质效办案落实政治责任不够扎实方面
3.院党组将政治责任与检察业务相融合有所欠缺,推动检察工作服务社会发展上政治担当不强。在落实“三个善于”、抓好“三个管理”,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上存在短板的问题。
通过“周调度、月研判”,做好分析研判和动态调整,一体抓实办案质量,创新项目和数智管理赋能,检察官自我管理、部门管理、专门管理等方面,把量与质更好统筹在质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内部协作 压实牵头责任 推动工作高质效落实的意见》等措施,开展好“案卡填录”等“小切口专项”,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实质化运行《检察官高质效办案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持续提升检察官政治素养、办案水平和综合能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对扣押财物处置的法律依据、退款理由等加强审核,一是梳理现行规章制度中涉及涉案财物处置的相关规定,开展涉案财物处置专项检查、自查,梳理流程执行、审核把关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整改反馈,提示业务部门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核实涉案财物性质、拟处理意见、处理审批流程等,从实践上统一规范手势。二是协同政法平台建设,我院已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研究起草《奉贤区公、检、法涉案财物公管工作规定(试行)》,全流程规范涉案财物来源、去向、保管、处置等行为,从制度上抓实涉案财物管理。
4.办案中全过程民主意识不强。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意见》,已经落实人民监督员意见记录和听证结果的告知。目前,所有听证案件均实现听证结果的书面告知。
5.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落细落实有所欠缺,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治理仍有不足。
一是“贤心申”检察工作室对我院办理的不捕不诉案件等风险案件,积极采取检调对接、司法救助、下沉综治中心等举措,会同办案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如我院捕诉部门办理的一起拟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案件,经与控申部门会商研判后,通过采取联合接访、司法救助等举措,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二是延伸“贤心申”检察工作室对外触角,积极融入区域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解纷下沉+听证上门+检调全链”“检察+综治”解纷机制。三是利用周调度等机制,要求办案部门加强案件后续延伸社会治理工作,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社会治理。
(三)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发展不够方面
6.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
通过应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执行案件评查等提升监督效能。进一步加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和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力度。
7.行政检察监督聚焦“浅表监督”较多,对部分行政和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书未能充分体现“有质量的数量”。
一方面针对行政机关有损行政执法权威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加强在行政诉讼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另一方面针对送达不合法、告知当事人信息不合法等影响当事人知情权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确保高质效办案,实现“有质量的数量”。
(四)践行司法为民有差距方面
8.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够全面,新领域案件探索力度还不够,案件占比不高;公益诉讼实效显示度和知晓度在宣传普及上做得还不到位,在培训引导“益心为公”志愿者发挥能力方面思考不够。
一是在新领域案件探索方面,与市检察院就公共文化服务行政垄断问题开展一体化办案,积极推进“共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公益诉讼守护公平竞争环境”专项工作,强化系统内部线索移送,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二是在公益诉讼宣传方面,结合增殖放流、植树节等,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公益检察部门与院办公室密切协同,及时向办公室提供宣传素材等。后续,将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宣传活动;加强外援团队建设使用,6月9日,联合区委统战部举办“益心为公”志愿者工作交流会暨志愿者聘任仪式,进一步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组建核心团队。
9.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不到位,对不捕不诉释法说理不够,部分被害人信访时有发生。
一是对侵权类、侵财类未化解矛盾及未挽回损失的案件,建立被害人意见听取、退赃退赔工作台账,要求承办检察官逐案做好退赃退赔及稳控工作;二是对捕与不捕、诉与不诉存在争议的案件,全面适用听证程序,提升释法说理质效。已做到应听证尽听证。
10.信访群众诉求回应质效不高,精准掌握信访人心理、合理疏导矛盾,耐心倾听、用心回应做得不够,矛盾化解效果不佳。
一是案件依法办理与矛盾实质性化解同步进行。针对不捕不诉案件,充分运用检调对接、检察听证、听取被害人意见等多元举措,做好以案释法和检察文书说理工作。二是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针对敏感案件,及时召开信访联席会议进行研判,增强个案风险预防和化解成效。如“贤心申”检察工作室在两会期间成功化解一起涉农信访矛盾。依托我院信访矛盾处置化解一体化联动工作机制,同时协同属地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借助联合接访、检调对接、上门回访等多元解纷举措,下沉解纷,法理情相融合,实现了良好的矛盾化解效果。三是控申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业务部门落实处置举措,控申部门配合做好维稳工作,形成处置合力。如“贤心申”检察工作室协同第三检察部联合接访了不服公安撤案决定的监督申请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联合接访+简易听证”为申请人解开了“法结”纾解了“心结”,信访矛盾得以实质性化解。四是在信访场所面积较小客观条件下,优化安检入口布局,确保人员出入安全有序。五是进一步加强接访人员思想教育,努力提升群众工作意识和工作能力。
11.接访大厅动线布置不合理,存在“门难进”现象。
针对接访大厅布置过于紧凑、接待窗口椅子偏低,已更换接待窗口椅子,椅子高度内外保持一致,增强亲民性和便民性。
(五)责任意识落实不到位方面
12.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前瞻性和系统性不足,2024年、2025年度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任务安排均发布于下半年,未体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2026年度任务安排已制定完毕,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考虑到区委、市检察院尚未下发相关措施,在任务安排执行过程中将及时修改完善。
13.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执行“两必谈”不严,构建“班子成员—分管联系部门”责任链条不够严密,个别班子成员未对分管领域的谈话对象做到全覆盖,未严格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全面做好岗位风险点梳理,部分班子成员填写《记实手册》不规范,存在无人审签、清单空缺等问题。
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拧紧责任链条。一方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分管领域谈话对象全覆盖;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填写《记实手册》,并及时审签。
14.未结合区院各部门实际针对检察权运行关键环节开展系统全面廉政风险排查,内部廉政教育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情况,对干警工作特点和八小时外的生活关心了解不够、办法举措不多,遏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及时。
一是严格落细落实“四大检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检察权运行关键环节再次开展全面系统排查,检务督察部对各部门整改措施开展专项督察,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领导予以督察通报;二是坚持把廉政教育融入日常,结合“践初心 明底线 勇担当——正风肃纪年”专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组织参加了上级警示教育会,并召开了我院警示教育大会,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和重申我院要求;四是认真落实《院关于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言行的规范指引》,梳理“八小时外”风险点,规范“八小时外”言行;五是政治部开展检察官助理全覆盖谈心谈话座谈会,倾听干警意见,解决实际困难。
(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方面
15.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不到位,仍有部分检察人员思想认识不深刻,记录报告不主动、不及时。
一是开展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行为,促进检察人员规范工作交往和社会交往;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结合“践初心 明底线 勇担当——正风肃纪年”专题活动,将“三个规定”填报作为抓政务管理的小切口,以点带面,切实解决作风不细不实的问题;三是对迟报、漏保、瞒报等情况依规严肃处理;四是针对退休人员违规打探案情的问题,健全离退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制定《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实施办法》,每年组织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定期开展离退休人员党性教育活动,增强党性修养。
(七)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6.对班子《记实手册》指导不够、监督检查不严。
严格落实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加强对党组班子《记实手册》填写指导,每季度对填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规范记录。
(八)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方面
17.内部管理存在延迟收费问题。
联系开户银行,安装建设银行“卡码盒子”收款系统并即时启用。干警通过手机安装“建行生活--智慧食堂”APP软件扫码即时支付餐费。
18.内部汽车充电桩自改装升级完成后,未及时对院内充电车辆进行收费。
新安装的充电桩完成断网维修、调试和试运行后,恢复联网并接入平台,干警个人新能源车充电依规扫码收费。
19.财务合规性意识不强。
一是签订物业合同时,将物业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中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及要求的部分作为合同清单,并对照清单严格落实验收和考核制度;二是即知即改,补签了篮球场租赁协议。后续,将加强租赁费等支出的合规性审查,规范合同(协议)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防范财务与法律风险。
20.财务报销规范性不足。
对于报销的慰问费用已补充相关说明。后续,将进一步规范福利费用支出,在报销材料中明确每一笔费用的慰问对象及用途。
(九)项目流程管理不严不实方面
21.工程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预算编制不精准。
一是在工程项目实施中,提高项目论证的科学性,加强勘察、设计的深度与精度管理,减少因前期工作粗糙疏漏导致被动变更;二是规范签证的审批程序,克服随意性,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能力,严格组织对工程项目的履约验收。
22.工程项目存在拆分嫌疑。
进一步提高程序规范意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支出审批管理,合并同时段、同类型零星工程项目,切实履行大额资金上会审批及采购程序。
23.部分发票报价税率与发票税率不符。
即知即改,已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回税款,并上缴国库。后续,将加强发票和报价单的联动审核,确保报价的税率和发票的税率一致。
(十)过“紧日子”要求没有落到实处方面
24.以购买服务代替本职工作。
2025年起,已不再将微信公众号图文制作排版等委托外包第三方负责。
25.将干部人事档案整理装订外包第三方。
不再把干部人事档案整理装订外包给第三方,安排本院专人负责档案整理工作。
26.报销个性化需求办公用品。
落实我院《财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办公用品支出必要性审核,杜绝个性化需求办公用品的支出。
27.部分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率较低。
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固定资产处理前置审批。在车辆采购环节,优先采购使用率高、适用性强的车型,着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从严控制购置成本,坚决杜绝资源浪费。
在党组会或检察长办公会讨论车辆报废事项时,已明确要求检务保障部详细汇报车辆行驶里程和购置时间。
(十一)作风建设不够务实方面
28.对离任人员管理执行不到位,2021年以来区院辞去公职人员中,部分人员未按照区院离任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制度约束性不强。
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院离任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完善离任人员全流程管理制度,定期与离任人员沟通,如实做好台账记录。2025年9月以来,已按规定完成与院离任人员电话、微信沟通。
29.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审核把关不严,2024年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存在问题,受到区委组织部函询。
已对相关干警了解情况、批评教育,对填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纠错,整改反馈。将进一步强化对相关干警的教育培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加强审核把关。
30.对退休干部管理不实,2024年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
已完成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后续,将严格落实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完善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待遇落实、服务保障等工作。
(十二)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31.班子成员之间发挥合力不够充分,个别成员专注于自身分管领域,对分管领域之外的工作关注度不高。
一是已利用党组会、检委会、周调度会等开展工作交流,党组成员对不涉及自身分管工作也充分发表意见;二是班子成员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对方分管工作内容。
32.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还存在以“建议希望”代替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是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对征求意见原汁原味梳理,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严格审核;二是明确自我批评发言不谈成绩只讲问题,每条意见对应具体事例;三是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辣味批评,不出现“建议希望”。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批评均严格按要求直接提出批评意见。
(十三)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不够深入方面
33.机关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日常指导不到位,激发基层党支部与业务融合发展不够,打造党建品牌韧性不强,存在各支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一是已修订院《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及细则,开展年初党支部书记述职、季度党务工作检查、年底党支部考核等工作。二是强化党务干部培训力度,已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区区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党务干部党务实务培训,下发《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规范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和发展党员流程。三是持续加强品牌建设,抓好典型培育,加强党建品牌建设,总结党建典型经验,提高党组织建设质量。
34.组织生活开展存在差距不规范。
一是完成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发展党员等记录缺失情况整改;二是将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纳入季度党务工作检查,加强督办力度。
2025年9月以来,院机关党委对发展党员材料加强审核,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已督促支部完善各项材料;通过每月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抽查,未发现程序问题,已在季度检查、年底考核中开展全面检查,确保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完整。
(十四)针对上一轮市院第四巡视组巡视发现的“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不强”“会议安排不够合理”的问题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方面
35.区院官网部分版面陈旧,内容更新不及时。
由办公室牵头,已更新门户网站中“院史陈列”“机构设置”等版面陈旧内容,并确保其他版面定期更新。
36.部分会议安排不合理,频次较多、时长较长。
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一是召开会议严格计划管理,法定性、制度性会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是从严落实开短会、讲短话要求,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讲话或者会议主报告不超过1小时,有发言安排的控制发言时间,不搞一般性工作汇报、表态等要求,减少会议频次、缩短会议时长、提高会议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学细悟、融会贯通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好“五学联动”学习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全员政治轮训,通过专题辅导、实地践学、案例解读等,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更严格规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立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锚定既定目标苦干实干、善作善成,为服务全力打造南上海重要增长极贡献检察力量。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继续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薄弱环节,针对性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有机结合起来,将整改成效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具体行动。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队伍建设,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切实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
(三)从严管党治检,锤炼过硬队伍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全链条压实“四责协同”责任,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过硬纪律作风保障高质效检察履职。既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又要加强关心关爱,激发队伍内生动力,通过典型选树、岗位练兵厚植人才沃土。聚集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持续深化人才培育,加快培养一批复合型、专家型人才,以高素质检察数字检察人才支撑检察高质量发展。健全“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体系,完善人才评价、激励、保障机制,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引导全院干警保持绝不松劲、久久为功的精气神,干字当头、奋力一跳,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针对区委巡察指出的问题,院党组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折不扣、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自觉融入“十五五”时期上海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奉贤打造“南上海重要增长极”发展蓝图,努力绘就奉贤检察高质量发展时代画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67110766
通讯地址:南奉公路9511号中共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419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