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区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1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区司法局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整改、突出重点,于2月2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2月6日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认领巡察组反馈的全部问题,并深挖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3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坚持统筹推进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巡察组的反馈,区司法局共有四个方面,17个问题。截止目前,已整改问题17个,整改措施53个,完善制度机制21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践行司法行政职责使命有差距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深入
(1)理论学习不扎实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确保第一时间开展学习,并结合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把“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区局党委工作规则,并向区律师行业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下发进一步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确保理论学习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已整改)
(2)学用结合不紧密的整改措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区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的深刻内涵,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及时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全国两会等精神,切实做到入脑入心、见言见行。(已整改)
(3)学用结合不紧密的整改措施:坚决贯彻和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全面依法治区各领域、全过程,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扩大)会议,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聚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专题部署。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纳入学习重点内容,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提请区委中心组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举行学习会,并举办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处级干部培训班,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已整改)
(4)学用结合不紧密的整改措施:更加注重为企业提供多层次、宽领域、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通过座谈问卷等形式深入主要产业园区和66家企业开展调研,从律师端和企业端了解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共性需求,制定涉企法律服务工作计划,完善年度涉企法律服务清单,指导各地区将涉企法律服务纳入街镇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开展系列活动,确保涉企法律服务更加可及、可感。(已整改)
(5)学用结合不紧密的整改措施:更加注重经营主体法治感受度,再次抽调1名公证员与2名公证员助理充实涉企公证服务团队,扩大涉企绿色通道范围、压减出证期限,1月以来,办理涉企公证576件。同时,坚持线上线下、延时预约、不打烊、容缺受理、部门协作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100余件。做好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商事调解+公证赋强、涉外护航出海、金融助企融资等四项专项利企创新项目,办理知识产权类公证116件,“公证云”在线存证平台有注册用户271个,累计存储数据8449条,利用“公证云”存储数据出具公证书22件,运用PECO大数据搜索软件为21家企业提供33份侵权数据搜索报告,商业秘密平台累计有确权存证6972条;“商事调解+公证赋强”模式累计运用于15起纠纷化解,涉及标的额2506.1万元;办理涉外涉企公证150件,为29个市场主体在境外20个国家的投资、贸易等办理金融赋强公证253件,出具执行证书17件。(已整改)
2.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不够有力
(6)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措施: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每年专项法治督察必督内容,查看年终述职报告中法治建设职责内容是否独立成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单位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强化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的统筹协调和跟踪问效,推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已整改)
(7)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核心职能有短板的整改措施:深化基层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收到涉街镇行政复议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街镇司法所联系,告知案件情况并了解申请人的实质诉求,联合街镇共同释法明理,争取将更多的案件化解在案前。1月以来,以街镇为被申请人的案件案前调解12件,案前调解率20.69%。同时,通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简报等形式,定期通报街镇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街镇依法行政的能力。此外,通过行政复议应诉每月工作简报,先后就岳某不服南桥镇政府信息公开案、夏某不服海湾旅游区业委会换届改选公告案、谊胜电器公司等多家企业不服青村镇行政履职申请案,对相关街镇进行工作提示和建议。(已整改)
(8)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核心职能有短板的整改措施:强化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通过行政复议委员会、律师咨询等多种方式聚焦研讨征收动迁、拆违等领域的行政纠纷,并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街镇在处理行政纠纷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制定指导方案,通过专题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点对点指导,如赴区房管局开展关于城中村改造的调研活动,与区公安分局建立办案咨询台账等,同时运用多种方式,提升行政复议案中化解率。(已整改)
(9)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核心职能有短板的整改措施:每周开展行政复议承办人员集体学习交流活动,定期交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定期召开研讨会议,并邀请相关专家、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参与案件讨论,1月以来,共召开3场案件讨论会议,经讨论案件15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市局相关口径要求开展研讨学习;组织复议承办人员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最新法律法规开展学习活动。(已整改)
(10)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核心职能有短板的整改措施:压实出庭应诉“一把手”责任,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对行政应诉案件的答辩时限、证据材料的收集与整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等提出要求。通过区级示范、基层延伸,夯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构建“分层分类”精准培训体系,根据案件类型和单位特点,开展“小切口、专业化”的精准赋能,特别以败诉案件、重点案件为鲜活教材,开展专题研讨、案件复盘和庭审观摩,推动应诉能力从“知程序”向“通实务”深化,培养一支专业精干的应诉队伍。同时,针对部分领域存在的“本领恐慌”,持续引入外部专家智力支持,组织参加“同堂培训”,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从根源上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今年以来,通过制发《行政应诉工作提示》、编制行政应诉白皮书、邀请市高院、市司法局相关专家来奉进行培训指导,有效提升应诉质效。(已整改)
(11)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核心职能有短板的整改措施:深入推进2026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托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有关数据,结合法治政府创建要求,对重点执法单位创建期内已办结的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逐一制发评查报告,督促整改落实。已制发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全面自查,组建案卷评查小组,后续对全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类型案件进行实地核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开展执法效能评估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已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10个、聘用行政执法监督员20人。(已整改)
(12)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管理存在漏洞的整改措施:持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履职管理、培训开展等工作情况,共同研判履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联合法院搭建人民陪审员履职台账,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核查陪审参审频次,对无法正常履职的人员,严格依规启动解聘程序,形成闭环式监督制约体系;同时结合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岗位履职需求,共同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聚焦庭审流程规范、法律条文适用等核心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联合区检察院、区法院通过定期会商、台账核查等举措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不能正常履职的情况。今年以来,人民监督员履职29次,人民陪审员履职44次。(已整改)
3.践行法治为民理念不够到位
(13)法律援助工作有短板的整改措施:为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影响力,组织开展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联络员业务培训,指导其规范开展法援申请转交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宣传指引优势,进一步畅通群众法援申请渠道。聚焦农民工、妇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持续加强与相关单位协作联动,凝聚为民服务合力,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继续依托区融媒体中心“959”民生热线和“阿基米德”app等新媒体网络平台,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宣传法援新规,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应援尽援。截止4月底,受理审批民事法援申请80件,同比增长33 %。协助区妇联及时为一起涉未成年人家庭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服务。和检察院协同办案,成功处理了一起谷某某等9名进城务工人员的讨薪纠纷。(已整改)
(14)法律援助工作有短板的整改措施:一方面加强与区法院协作,厘清刑事通知辩护类型、规范通知文书,即查即处案件流转不畅问题,保障律师办案时间,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另一方面,立足人少案多实际,进一步提高岗位人员抗压能力,抓实受理审批、案件指派、质量跟踪、结案审查全流程,动态调整指派策略,推行办案质量与奖励补贴挂钩机制,稳定案件质量。截止4月底,受理刑事法援案件325件,同比增长35%。(已整改)
(15)“两人一户”项目实效性不够的整改措施:面向“两人一户”开展需求摸排,梳理高频法律需求和基层痛点问题,建立“需求清单—资源清单”对接机制,提供“订单式”法律培训,确保普法资源精准投送至村居一线。(已整改)
(16)“两人一户”项目实效性不够的整改措施:在前期向“两人一户”开展需求排摸,完成需求侧的梳理汇总的前提下,根据普法需求,向全区各单位收集普法项目59个,督促各单位依托“3.8”“3.15”“4.15”“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项目化形式,采取“设摊咨询”“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方式,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例如区委社会工作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贯工作”项目,区民政局通过“宣传殡葬条例,助推移风易俗新风尚”项目,区房管局通过“党建引领物业治理”项目等,为“两人一户”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确保普法资源精准投送至村居一线。(已整改)
(17)“两人一户”项目实效性不够的整改措施:在新媒体平台开设“两人实用手册”普法专栏,精选工伤保险、殡葬管理、妇儿保护、医保骗保、意定监护等与基层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推送17条,提升“两人一户”的法治素养与法治获得感。(已整改)
4.落实“平安奉贤”建设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18)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失之于宽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管理,加强对基层司法所、选派民警、社工的培训力度,重点围绕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事项开展专题学习,并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事由及相关材料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核把握,特别注重对外出必要性和证明材料充分性的审查。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检查督导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外出审批材料111件,其中涉及经营性外出的63件,参与诉讼、调解的13件,近亲属婚假病重亡故的20件,对审批工作中发现的漏洞和不足及时督促整改,好确保外出审批符合《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已整改)
(19)安置帮教工作成效欠佳的整改措施:为切实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质效,组织开展安置帮教对象的需求排摸,根据对象需求制定一人一策,实现精准帮扶。同时,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对象的教育帮扶,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帮困资金、心理辅导等,扩大适应性帮扶措施的广度和深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临时补助174人次,涉及金额53070元,推荐就业9人次,提供心理咨询14人次,关爱未成年子女17人次,涉及金额3500元。(已整改)
5.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不到位
(20)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不到位的整改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区信访办、区法院等职能部门的常态化对接,系统梳理“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等现有协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各项机制从形式化运转向实质化运行转变。1月以来,通过开展季度工作例会形式,与区信访办、区法院等职能部门互通工作进展、共享案件信息;通过开展调解中心月度案件讨论会,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和案件调解质效。(已整改)
(21)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不到位的整改措施:聚焦资源整合,着力建强区、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统筹吸纳人民调解员、“两人一户”、村居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优化调解资源配置,完善层级联动响应机制,推动调解力量下沉基层一线,切实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效能。1月以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成功4250件纠纷,其中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成功3445件,占全区总数81%,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已整改)
(22)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不到位的整改措施:加强业务培训,聚焦协议书规范制作、调解技巧运用等核心业务,常态化举办“法润贤城”调解大讲堂系列活动,邀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法官、律师等行业专家授课,培训覆盖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两人”、公安调解民警等,切实提升全区调解力量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一季度已开展2场全覆盖培训,全年计划开展8场。(已整改)
6.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23)律师行业监管机制不完善的整改措施:健全律师行业监管机制,形成事前走访调研+指导培训、事中投诉查处+行政检查、事后教育谈话+整改处罚的监管闭环。(已整改)
(24)律师行业监管机制不完善的整改措施:结合2026年律所年检工作,对巡察提出的未实现监督覆盖的28家律所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已整改)
(25)律师行业监管机制不完善的整改措施:对投诉量较大的云邦律师事务所已责令限期整改,后续将从严评估其在内控管理、收费规范及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整改成效,如整改不到位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已整改)
(26)激发律师行业发展活力不够的整改措施:引导本区律所和律师聚焦乡村振兴、四大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深化专业能力建设,指导区律工委成立涉外法律服务等8个专业委员会,并依托专业委员会,对接市律协、区法学会等资源开展业务培训,定期邀请法官、高校老师、两公律师、法律科技公司代表等开展沙龙研讨,提升本区律师在涉外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科技应用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进一步发挥律师队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业务指导,制定《关于深入推进本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法律顾问五项工作职责,明确街镇落实属地管理和日常监督责任,1月以来,全区358名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3834场。(已整改)
(27)激发律师行业发展活力不够的整改措施:加大青年律师的扶持力度,为青年律师搭建更多交流学习的成长平台,常态化开展“思贤学堂-青年律师训练营”,持续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训和指导。(已整改)
7.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不够有力
(28)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措施: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领域重要论述、重要会议精神、党内法规文件等作为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及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分析研判本单位风险点。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并把专题学习纳入干部年度培训计划。修订《区司法局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完善区司法行政系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舆情风险排查,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已整改)
(29)保密工作系统抓、抓系统不够的整改措施:加强保密自查延伸力度,开展下属单位保密抽查;制定《区司法局开展下属单位保密工作抽查实施方案》,将行政复议局、社区矫正中心、法援中心纳入局机关年度保密自查范围;一季度,对保密自查延伸开展情况、涉密载体管理情况、信息设备和网络保密情况、保密要害部位管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已整改)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工作作风不够严实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
8.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有偏差
(30)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的整改措施: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充分发挥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及时通报本地区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重点剖析当事人思想蜕变、底线失守的过程与原因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常态化做好查办的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治理、监督、教育,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已整改)
(31)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措施:持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谋划年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系统内若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第一时间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会议等形式,结合本单位、本领域实际深挖问题根源、剖析深刻教训,从严抓好警示教育工作。(已整改)
(32)班子成员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若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严格执行“一必查”要求,深入核查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每逢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一对一”或集体廉政谈话,严明纪律要求,相关谈话情况全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已整改)
9.内控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3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措施: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全覆盖盘点。(已整改)
(34)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整改措施:全面梳理各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局党委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制度、请销假制度、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加强内控管理。(已整改)
(35)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措施:严格按财经制度附凭证附件。(已整改)
10.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36)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整改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第三方服务支出,能由内部人员完成的工作坚决不外包,厉行节约、严控成本,优化现有资源调配,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杜绝不必要的经费支出。(已整改)
(37)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整改措施:提升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由局工会牵头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增加心理疏导讲座、团队建设、文体比赛等小型多样活动频次,精准对接干部职工需求。定期公示工会经费收支明细,主动接受会员监督,确保经费切实用于增强队伍凝聚力、保障职工身心健康。(已整改)
(38)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整改措施:开展局机关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并完成固定资产贴标;梳理打复印一体机使用情况,分类管控、能用尽用,依规做好设备维修维保,报废打复印一体机4台,退租向上海媛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的一体机1台。(已整改)
11.对下属单位及协会监督管理不够规范
(39)对下属单位及协会监督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措施:将公证处重大事项纳入党委“三重一大”决策范畴,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事前请示报备机制,明确工作人员招聘使用、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均按规定程序提交局党委研究审定。强化财务运行监管,开展财务收支专项审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加强执业活动监督,建立常态化案卷质量评查、完善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加强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定《奉贤公证处非在编人员招聘办法》,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公证员执业资格的日常管理,确保公证员依法执业、持证上岗。(已整改)
(40)对下属单位及协会监督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措施:加强协会内部制度管理,由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指导区人民调解协会,修订和完善《奉贤区人民调解协会就业年龄段专职调解员、调解秘书管理考核办法》《奉贤区人民调解中心案件补贴管理办法》两个文件,进一步规范案件补贴发放标准,重点细化案件类别认定规则,确保补贴发放精准化、透明化。(已整改)
(41)对下属单位及协会监督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措施: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分类组建专业团队,按婚姻家庭、物业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领域细分调解团队,实施“团队长”负责制,负责案件分配、业务指导及绩效评估,形成“传帮带”机制。严格规范退休返聘调解员管理,对超龄返聘人员明确退出时限,2026年起不再续聘,确保制度刚性执行。(已整改)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
12.履行“三定”方案规定不严格
(42)履行“三定”方案规定不严格的整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5号)精神,调整优化区司法行政部门机构编制设置,将“法治调研科”调整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相应增加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相关职责。同时,通过内部调配充实执法监督力量,由社区矫正科调剂编制1名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该科室设有4名编制,其中正科1名、副科1名,确保该科室具备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和专业能力。(已整改)
13.落实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不到位
(43)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的整改措施:强化年轻干部储备培育,建立健全年轻干部信息库,通过公开招录、内部推荐等多元化方式,拓宽年轻干部选任来源渠道。以“思贤学堂”为平台,组织年轻干部参与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实践,全面提升综合履职能力。同时,继续推行导师帮带制度,由单位领导、业务骨干担任帮带导师,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与成长评估,动态更新年轻干部培养档案,助力年轻干部成长成才。(已整改)
(44)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不够严格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材料专项清查,对民主推荐、考察环节材料简单的,补充完善谈话记录、考察鉴定、民意测评等相关材料;对试用期满未考核、未正式发文的干部,一季度前完成考核及发文工作。明确2025年起提任干部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时,必须落实党委主要领导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双签字”制度,建立签字台账备查。规范干部提任办件材料管理,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确保选拔任用材料完整规范。(已整改)
14.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宽松软
(45)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的整改措施:制定区司法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权限、流程、纪律要求及证照管理规定。对现有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全面梳理核对,完善管理台账,补充登记领用和归还日期、事由、保管人等关键信息,实行证照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明确干部因私出国(境)必须提前申请、逐级审批,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交还证照。建立季度核查机制,核对台账与证照领用归还实际情况,对违规情形依法依规予以组织处理。(已整改)
(46)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措施:夯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基础,一季度前完成全局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清查,梳理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聘用合同及干部履历表落款时间等缺失材料,制定补正清单,逐项补齐完善。严格落实归档时限要求,新录用人员学历档案等新增材料须在入职3个月内完成归档。同时,定期开展档案管理自查,及时整改不规范问题。(已整改)
15.推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扎实
(47)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措施:每月及时下发组织生活工作提示,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制定区司法行政系统党支部会议记录范本,明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记录要求与标准。每年组织开展支部记录检查,对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等问题的支部书记责令限期整改。(已整改)
(48)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措施:结合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律师行业党委班子,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持续开展区局领导干部与律所党支部联系工作,推动机关科室、部门与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共同研究学习、共同促进工作,着力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已整改)
(49)党员发展工作不够严谨的整改措施:第一时间向相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反馈区委巡察发现的问题,通过一对一精准指导推动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将党员发展工作纳入律所党建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的核心内容,强化业务指导力度,从严从实做好党员发展材料的审核把关。同时,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流程与材料审核,将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培训课程纳入每年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必修课程。实行发展材料“支部初审、党委复审”双把关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党员档案抽查,对发现问题倒查责任,确保发展工作严谨规范。(已整改)
16.抓律师行业党建力度不足
(50)律师行业党委班子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措施:配强区律师行业党委班子,任命区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为区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专职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已整改)
(51)对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流于形式的整改措施:以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为抓手,定期组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内法规及律师行业发展政策,切实做强班子成员所在律所党建工作标杆。同时,结合律所实际情况,推行“以大带小”“以强带弱”模式,推动大所强所党组织、联合党支部与无党员律所抱团发展,探索契合行业发展方向的新路径,全面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整体质效。(已整改)
(52)对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流于形式的整改措施:强化检查指导力度,实现全年对22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督导全覆盖,督促各律所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基本制度,推动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应落尽落。(已整改)
(四)关于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及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
17.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
(53)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的整改措施:全面排查近年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结合区局实际,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具体清单,明确重要项目、重要干部任免等范畴,特别是必须上会的情形,对未上会决策的补充履行程序。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事前论证、征求意见、会上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等程序制度。加强培训与监督检查,组织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专题学习“三重一大”制度,确保人人知晓、严格遵循。建立健全财务审核机制,凡大额支出须附集体决策记录,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已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建设,推动理想信念再坚定
一是铸牢对党忠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要求,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下苦功夫、真功夫,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推动事业发展、指导工作实践的利器。三是提升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充分发挥班子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提高班子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练就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真本领、真功夫。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高领导干部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的质量。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过硬政治品格。
(二)强化宗旨意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加力
一是坚持发展为要。紧紧围绕市局重点任务和美丽大健康、绿色新能源等四大特色产业法律需求,研究编制“十五五”法治建设规划。常态化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深化基层法治观察点、立法联系点建设,畅通民意渠道,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法治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二是坚持民生为本。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区、街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稳步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质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进“三区”提质增效,积极探索涉企法律服务供给侧创新。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商事调解+赋强公证”等便民利企机制。三是坚持稳定为重。以“九五”普法规划启动为契机,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进全民守法普法,以高水平法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三所一庭+”机制,切实加强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和就地化解。做好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对象管理帮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参与,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三)强化担当意识,推动履职能力再提升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梯队。聚焦区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需求,对干部队伍结构进行分析,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推动干部善作善成。严格执行科级领导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有序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做好干部招录选配、轮岗交流等工作。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二是探索更加多元的干部培训方式。持续深化年轻干部培养,及时把年轻干部安排到急事、难事、复杂事上磨炼,在独当一面中练就真本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层分类组织专业化培训,实现各层级干部精准充电。锚定培养“政治素养好、群众基础好、专业能力强、攻坚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两好三强型”干部目标,搭建干部学习、交流、展示平台,提高干部综合素养。三是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落实科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规定,树立重品德重才干重担当重实绩重公认的鲜明用人导向。继续鼓励全系统中青年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司法行政人才队伍建设。
(四)强化纪律意识,推动政治生态再优化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下发《记实手册》至全体中层干部。深入开展“践初心 明底线 勇担当—正风肃纪年”专题活动,通过开展“九个切实”任务,力争实现“六个更加”目标。二是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巩固用好学习教育转化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坚决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及年轻干部的常态化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推动“过紧日子”成为习惯。三是持续抓好监督执纪。坚持勇于自我革命,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防控措施,针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好提醒谈话、约谈等形式,坚决严守“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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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党委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