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吮肆达房产经纪事务所——《责令改正通知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上海吮肆达房产经纪事务所:
我局于2024年09月23日立案查处的“上海吮肆达房产经纪事务所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要求备案案”一案,现责令你单位限期按要求整改,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沪(奉)城管责改通字〔2024〕第130251号),主要内容如下:“限期改正:在2024年11月07日17时00分前,作如下整改:一、限期向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二、已备案的,限期向本机关提交备案证明材料;限期改正的,将被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