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林镇新粮路***弄**号***室燃气设施改装当事人——《中止调查通知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柘林镇新粮路********室燃气设施改装当事人

我局于20260214日立案查处的柘林镇新粮路********室燃气设施改装当事人涉嫌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案”一案,因现有材料仅有姓名王雷及其手机号码172****9158,无身份证号码,无法通过派出所查询当事人户籍地址,改电话无法接通,房屋产权人也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决定自 2026 04 13 日起,对你中止案件调查。中止调查情形消失,恢复案件调查程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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