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林镇新粮路***弄**号***室燃气设施改装当事人——《中止调查通知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柘林镇新粮路***弄**号***室燃气设施改装当事人:
我局于2026年02月14日立案查处的“柘林镇新粮路***弄**号***室燃气设施改装当事人涉嫌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案”一案,因现有材料仅有姓名王雷及其手机号码172****9158,无身份证号码,无法通过派出所查询当事人户籍地址,改电话无法接通,房屋产权人也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决定自 2026 年04 月 13 日起,对你中止案件调查。中止调查情形消失,恢复案件调查程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