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以下简称“双公示”数据)信息报送工作,实现“双公示”数据的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1月16日,奉贤区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报送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是明确“双公示”数据报送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双公示”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规定。要求各数据报送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坚持“应报尽报”、“产生即刻上报”原则,及时全面准确报送“双公示”数据。
二是明确“双公示”数据标准。要求各数据报送单位应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权责清单,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及时全面梳理并规范编制年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双公示”最新标准归集报送数据。
三是健全完善“双公示”工作机制。要求各数据报送单位应按照“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原则,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数据上报“专班专员”,严格把控数据上报质量;建立“双公示”数据自查工作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归集本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双公示”数据;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对接区信用办做好数据报送、补报工作,常态长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区信用办将建立健全评价制度,强化对数据的督促检查工作,重点解决瞒报、迟报、错报等问题。
四是加强“双公示”报送工作服务保障。区信用办通过靠前沟通、业务指导和现场走访等方式,每年度开展“双公示”数据报送全员培训会,全面提升数据源头治理能力。同时,积极同市信用平台对接,及时核实修正市信用平台提示的异常数据,及时做好各项情况沟通反馈,持续完善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校验规则。
根据《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报送工作的若干措施》,奉贤区将以高质量数据归集为导向,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指挥棒”的作用,充分压实各数据报送部门主体责任,加强协同治理,大力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确保“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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