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5-08-28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41231日,我局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奉贤区财政局 

202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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