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财务监理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投诉通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9为加强财务监理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合规使用,奉贤区财政局决定建立财务监理和评审投诉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投诉内容围绕财务监理和评审工作展开,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机构及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及存在的以下情形:
1、参加被监理和评审单位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学习、考察等活动;
2、接受被监理和评审单位报销或补贴的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及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补贴、福利品等;
3、接受被监理和评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等财物;
4、向被监理和评审单位推销商品、介绍服务;
5、接受被监理和评审单位的请托干预评审工作;
6、向被监理和评审单位提出与评审工作无关的要求;
7、向无关单位和个人泄露监理评审工作计划、内容、结果及其他相关资料与信息;
8、擅自作出决定或发表结论性意见;
9、隐瞒监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利用监理评审职权与被监理评审单位和个人进行利益交换或利益输送,或为谋取利益就工程费用与承包商或相关人员进行私下商谈达成默契;
10、利用监理评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11、以我局名义从事与受托项目无关的活动;
12、其他损害奉贤区政府投资项目利益的活动;
二、投诉方式与受理
为便于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我局提供以下投诉途径:
1、书面投诉:相关资料邮寄至奉贤区财政局(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1218号,邮编:201499)。书面材料需包含投诉事项详情及相关证据(如文件、照片等)。
2、在线投诉:相关资料可发送至czjjhx@fengxian.gov.cn邮箱,文件需包含投诉事项详情及相关证据(如文件、照片等)。
我局将及时受理相关投诉举报。鼓励实名投诉举报,这将有助于更高效、更全面地核实情况,我局承诺对实名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我局也受理匿名举报,但匿名举报可能会因无法联系核实而影响调查深度和及时反馈。
对于实名举报的事项,我局在收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确认受理,并启动核查程序。核查过程将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必要时组织第三方参与核查。处理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投诉人。
三、工作要求
各财务监理和评审机构及相关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核查工作。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理性投诉,确保投诉内容真实合法,共同维护监督通道的严肃性 。
经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机构和人员违规行为导致财政资金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损失;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