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开创特色乡村振兴之路 发布时间:2023-06-14
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开创特色乡村振兴之路
——南桥镇财政推进乡村振兴向远而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南桥镇财政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市、区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与部署,紧紧牵住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这一“牛鼻子”,着力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近年来,南桥镇财政部门不断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建设,2022年度累计安排财政资金4800万元,对江海村、华严村、吴塘村、灵芝村等9个村的部分地块进行清拆工程、房屋修缮工程以及对农民的住房补贴。在推进过程中,先对各村宅基地进行摸底排查,充分征询群众意见,系统规划形成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招投标制度,积极有序开展清拆减量化工作。以“三高”沿线区域为重点,以吴塘、灵芝两村整村置换为抓手,共完成了9个村818户置换上楼签约,腾出了491亩乡村空间。
南桥镇财政部门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地保障农户利益,采用集中居住、平移建设的方式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推进宅基地减量。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安置房切实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同时在安置基地展示厅内,用村民们自发捐出的老物件为村民们留住乡愁;另一方面,通过“一证多宅”的共享宅基模式,依据原有自然村落,保留乡村肌理,优化村庄布局和风貌设计,进一步节约集约土地利用,形成农村新社区。在获批的郊野单元规划中,南桥共设置了江海村“150基地”、杨王村E’2及E’3三处集中居住点,“九曲芳舍”“沈陆”两处平移归并点,光明村一处保留点。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南桥镇财政部门深刻领会党中央乡村振兴相关决策与部署,把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紧牵住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这一“牛鼻子”,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闯出了一条符合特大城市特点、符合奉贤实际、具有南桥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
(南桥镇财政所 彭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