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治办部门领导到奉城镇检查验收“亮灯工程”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4日

      8月2日,区综治办综治指导中心副主任蒋忠磊、区综治室张平顺等部门领导前来我镇经济薄弱村,实地检查验收竣工村的路灯。镇社稳办主任朱华、有关村书记陪同参加。

     奉城镇按照沪奉府办〔2016〕7号上《关于印发2016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奉综治委(2016)7号《关于印发(2016年奉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安排的意见)的通知》、奉综治办〔2016〕13号关于印发《为经济薄弱村主干道实施“亮灯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进行统一部署安排,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今年,区综治办下拨我镇计划路灯1150盏,该安装工程由政府落实规划部门统一项目招标,统一操作程序,统一工作平台,镇社稳办负责协调和计划落实推进工作。目前,经济薄弱村路灯安装已完成700盏。   区综治办综治指导中心蒋忠磊副主任等领导,在炎热天气下到安装村实地检查路灯安装情况,向所在村询问路灯安装后的效果,并向基层征求有关意见。从整个检查验收情况看,路灯安装全面、规范、达标,村民满意。  奉城镇将继续按照“灯光工程”要求,抓紧时间、保质保量,全面推进落实经济薄弱村路灯安装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