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法庭进社区 干部学法更直观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0日

630日下午,奉城法庭在奉城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三楼开设流动法庭,向奉城镇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主要领导展示了一场真实的庭审纪实,随着流动法庭的休庭,标志着从612日开始的奉城镇2015年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暨学法用法专题培训班正式落下了帷幕。

流动法庭庭审过程中,奉城镇150多名基层干部观摩了一起关于一居民状告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案,在状告公交公司的同时还将四团镇人民政府、区交通委、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区公路所告上了法庭,这也是一起典型的民告官的民事诉讼案件。2012719日,原告金某在川南奉公路四团加油站西50米处公交站台处候车时,因车辆到站,致使原告从站台上摔下受伤,原告遂被送至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二万三千多元。后经原告方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机构认为,金某因意外事故受伤,使其患有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构成九级伤残。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就诉讼时效问题、事故受伤事实的认定、伤残鉴定意见以及哪一方应当对站台上存在的安全隐患所致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进行辩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们用扎实的法律功底,阐述了事件的因果关系,使与会领导干部受益匪浅,都清醒的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在本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暨学法用法专题培训中,奉城镇分别邀请了区法院副院长张汇、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玉玮、理帅律师事务所主任翁卫国等法学专家开展了行政诉讼法、政府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讲座,同时还针对基层交通法规意识淡薄、酒驾等个别现象仍然存在的情况,邀请交警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除此之外,奉城镇还充分利用奉城法庭的优势,开设流动法庭,让基层一线的领导干部更直观的感受学法用法的必要性。通过此次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奉城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镇作出贡献。下一步,奉城镇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带头学法用法,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为奉城镇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