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关于《奉贤区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奉贤区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目前,区司法局正在编制《奉贤区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是为加快建设与法治奉贤、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区域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将《奉贤区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与建议,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区司法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来信地址:奉贤区南桥镇气象路139号,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21-37597455,邮编:201499。电子邮件地址:fxsfjxx@sina.com。
二、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30日。若后续在合法性审查之前收到意见的,视情处理。
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
2025年7月11日
奉贤区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建设区域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相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方案>的通知》(沪司办〔2024〕6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30年,区域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一体化建设深入发展,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优化升级,实现品质引领、资源聚合、共享发展,公共法律服务成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和方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加强行业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区域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行业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建质量,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遵循行业特点、规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引导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定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二)服务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开放型经济创新发展。支持区内法律服务主体发展壮大,推动律师等行业“走出去、引进来”,服务区域重大项目任务实施。拓展法律服务至美丽大健康、绿色新能源、通用新材料、数智新装备等区域主导产业领域,适应产业跨界与模式创新,强化制度创新与法律服务协同效应。加强涉外综合法律服务和涉外法治发展研究,做好公司商事、国际贸易、跨境投融资等细分领域法律服务保障,驱动经济质效提升,以高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服务保障经营主体法律需求。以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优化涉企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强化知识产权公证、企业合规建设指导服务、企业“法治体检”等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精准和优质的法律服务。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与公司律师制度建设,推动民营企业建立法务团队或设立法律顾问,引导企业强化合规体系建设。完善形成商事调解组织“能调尽调”、律师调解“能调快调”的多元化解机制,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三)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鼓励各级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手段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价格监督,依法有效拓展法律服务资源向“最后一公里”辐射的方式和途径,创新便民利民服务形式。推动在产业园区、商业中心、基层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等处布局法律服务功能点,宣传推广“青港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六墩村“长凳夜话”等模式应用。
持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素养。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以宪法、民法典等为主题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宣传与新媒体融合,深化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培育品牌活动,推进城乡公益性普法宣传全面有效均等覆盖。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支持、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居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表达诉求、解决纠纷。
保障重点人群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进城务工人员、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维权工作,畅通重点服务群体“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流程。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制度衔接,落实法律援助案件公证、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制度。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
(四)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布局。打造适应现代公共法律服务发展的平台管理体系,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和管理机制,发挥各级政府及各类社会组织资源优势,以“主抓联管共管”平台管理模式,推动平台服务实现更高能级。促进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有效衔接,实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全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着力构建“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
加快数字化服务转型。以智能精准服务为目标,鼓励科技创新,汇聚优质服务资源,探索打造法律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优化 “一网通办” 效果,发挥多维度数据分析在民生服务、舆情分析、纠纷预警、决策研判中的作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能办”“好办”向“智办”“慧办”升级。健全对接和协同机制,实现与诉讼、政务等服务资源的整合与互联互通,探索特色法律服务数字化产品,扩大资源辐射、提升调配效率,构建覆盖更广、响应更快的智能法律服务格局。
(五)优化提升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
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加快律师行业发展,推动律所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专项培养计划,支持青年律师赴西部锻炼和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规范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准入退出机制。深化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举措,发挥专业调解优势,助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强化权利保障,完善法律职业共同体协作机制及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推动律师行业与法律科技深度融合,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服务效能。
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深化“三所一庭+”机制,有效推动向“3+1+N”联动模式延伸,不断完善优势互补、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解纷新模式。加强“智慧调解”、“解纷一件事”等信息化平台应用,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线上”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持续优化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商事调解等各类调解与诉讼的衔接配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推动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公证行业发展规划,强化人才引进与全流程质量监管。持续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支持区法院开展执行标的物证据保全公证,协助区检察院推进认罪认罚案件财产提存公证,对民生类公证服务实行清单式管理。深化房产及工业土地公证服务优势,持续开展农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配合做好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拓展园区、企业公证服务模式,优化金融证券领域公证服务。推进长三角公证协作与“跨省通办”,加快“联网+公证”建设。优化公证机构改革,强化执业监管与质量管控,打造特色公证品牌。
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效能。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过程跟踪,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法律援助人员准入条件,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压实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审核责任,做到“每案必审”。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不断优化质量监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
三、组织实施和经费保障
强化统筹协调。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依法治区整体工作,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多部门、多领域协同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政府采购、服务运行及公共政策等多个维度展开整体谋划与协调推动,稳步推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强化经费保障。健全完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机制。将人民调解经费、法律顾问经费、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完善经费保障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社会资本和公益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人才教育培训管理机制。完善律师、调解员、公证员等专业化评价体系和机制,推动法律服务职业人员在政治素养、职业伦理和职业技能等方面实现全方位提升。
《奉贤区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建设与法治奉贤、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区域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定《奉贤区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旨在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服务供给、完善网络建设、提升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等方式,推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决策依据
1.《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沪府令63号)
2.《关于印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方案>的通知》(沪司办〔2024〕6号)
《奉贤区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问:草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加快建设与法治奉贤、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区域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定了《奉贤区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旨在推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问:草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服务供给、完善网络建设、提升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建设更加完备的区域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感受度和满意度,促进法治奉贤建设再上新台阶。
问:草案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草案主要包括以下五部分工作任务:1.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引导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2.服务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区域重大项目任务实施,推动和支持区内法律服务主体发展壮大,拓展法律服务至四大主导产业领域,做好细分领域法律服务保障。服务保障经营主体法律需求,优化涉企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强化知识产权公证、企业合规建设指导服务、企业“法治体检”等服务,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3.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持续布局法律服务功能点。积极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素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扩大普法品牌影响力。保障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合法权益。4.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实体、网络、热线等平台有效覆盖、有效衔接。加快数字化服务转型,打造法律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探索数字化产品。5.优化提升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推动律师行业发展,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举措。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深化“三所一庭+”机制,持续优化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开展农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优化金融领域公证服务。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效能,完善案件质量监管举措,压实结案审核责任。
问:方案的组织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强化统筹协调,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依法治区整体工作,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经费保障,将人民调解经费、法律顾问经费、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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