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意见征集

征集公告:关于《奉贤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关于《奉贤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目前,奉贤区应急管理局正在进行《奉贤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草案)》的修订工作,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将《奉贤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区应急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奉贤区南桥镇金海公路2866号1栋304室,奉贤区应急局灾害防治科,邮编:201499。来信请写明具体事项的名称、内容、意见和建议等,署上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电子邮件地址:fxzhfz@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二、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30日。若后续在合法性审查之前收到意见的,视情处理。

  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奉贤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草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风险评估

  2.1 雨雪冰冻天气概况

  2.2 雨雪冰冻的主要危害

  3 组织体系

  3.1 领导机构

  3.2 工作机构

  3.3 指挥机构

  3.4 专家组

  4 预防与预警

  4.1 预防

  4.2 预警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与分级

  5.2 应急响应行动

  5.3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4 应急响应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灾后救助

  6.2 抢险物资补充

  6.3 设施修复

  6.4 灾后重建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保障

  7.2 应急物资保障

  7.3 通讯技术保障

  7.4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7.5 经费保障

  7.6 医疗卫生保障

  8 附则

  8.1 术语解释

  8.2 预案管理

  8.3 预案实施

  附件:奉贤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相关部门及单位职责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有效防范与处置雨雪冰冻灾害,不断提升本区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奉贤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奉贤区极端灾害性天气期间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措施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以及有可能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城市正常运行的灾害应对处置和应急救援。本预案中的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包括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进行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 风险评估

  2.1 雨雪冰冻天气概况

  近年来,在全球气候环境日益复杂变化的情况下,极端雨雪冰冻气象灾害的反常性、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在部分地区仍然较为突出,本区发生大面积雨雪冰冻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2.2 雨雪冰冻的主要危害

  (1)交通方面:雨雪冰冻天气时,公共交通将受到影响,给居民出行造成不便,并使交通事故发生几率增加,通行效率下降;持续的雨雪冰冻天气还会影响重要民生物资的运输,威胁城市正常运行。

  (2)水、电、通信等设施方面:雨雪冰冻天气易导致电线结冰,使电线负重过大发生断裂,严重时还可导致电力、通信等设施倒塌;易造成供水管道冻管破裂,影响正常供水。

  (3)建筑物、构筑物方面:可导致房屋、大棚、车棚、广告设施、店招店牌等建筑物、构筑物受压倒塌。

  (4)农业生产、绿化方面:持续雨雪冰冻天气可导致农作物受冻受害,影响大棚蔬菜生长,导致农产品供应减少;雨雪冰冻可致树枝折断、树木倒伏,进而影响交通和安全。

  (5)安全生产方面: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期间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液体危险化学品,容易因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及物料泄漏引发相关安全生产事故。

  3 组织体系

  3.1 领导机构

  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政府是本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运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2 工作机构

  区应急局承担本区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指挥组织工作,指导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和区有关部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雨雪冰冻灾害灾情统计、应急救援等。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区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相关职责负责对影响本区的雨雪冰冻灾害开展应急处置。

  3.3 指挥机构

  3.3.1 区应急处置指挥部

  根据灾害性天气实况、变化趋势和评估结果,预判将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实况判断已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雨雪冰冻时,区政府视情设立区级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级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或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其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

  3.3.2 现场指挥部

  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可视情开设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一般由受灾属地政府负责成立。

  3.4 专家组

  根据灾情需要设立专家组,对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4 预防与预警

  4.1 预防

  进入秋冬季,各相关部门(单位)应根据本区雨雪冰冻特点做好以下预防准备工作:

  4.1.1 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居民预防雨雪冰冻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思想准备,克服麻痹侥幸心理。

  4.1.2 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组织指挥体系,加强城市道路、快速路、高速公路等积雪结冰区域的监测和预警,全面落实扫雪除冰责任及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定期更新各级灾害(风险隐患)信息员队伍,加强开展隐患排查,险情、灾情统计报送等工作。

  4.1.3 预案准备

  适时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人员安全转移预案。

  4.1.4 物资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相关物资并合理配置。在重点部位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抢险物资,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需而不备”。

  4.1.5 通信准备

  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畅通;健全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雪情、冰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4.1.6 督查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应当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2 预警

  4.2.1 预警级别

  (1)暴雪: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道路结冰:预警级别分为三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4.2.2 预警会商

  区气象局应当加强对本区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与市气象局、区应急局加强会商研判。

  4.2.3 预警发布

  区预警发布中心做好暴雪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等信息的发布工作。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与分级

  5.1.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遭受暴雪和道路结冰自然灾害袭击时,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城运应急委、区应急局统一发布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响应指令。

  当暴雪预警级别与道路结冰预警级别不一致时,按照“就高”原则确定区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等级。

  5.1.2 响应行动级别

  本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响应行动级别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

  5.2 应急响应行动

  5.2.1 Ⅳ级响应

  5.2.1-1 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应急局视情向区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区城运应急委报告:

  (1)上海市应急局启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信号后;

  (2)根据实时气象预警信息和雨雪冰冻情况发展。

  5.2.1-2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区应急局及时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会商,加强对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2)区各有关单位相关工作部门人员进岗到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视情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同时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应对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3)各街镇(海湾旅游区)相关工作部门人员进岗到位,认真执行上级工作指令,视情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各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

  (5)各级灾害(风险隐患)信息员要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及时收集、上报灾情等信息至区应急局。

  5.2.1-3 Ⅳ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各级各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密切监视雪情和道路冰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强化道路交通信息的收集并及时播报路况信息,加强道路巡逻,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维护。

  (3)加强电力运行状况监控,加强巡查,保障正常电力供应。

  (4)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5)做好对供水、排水管网的运行监控;供水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末端设施的防冻保暖工作,做好处置各类管损维修的应对准备。

  (6)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7)组织对地铁、车站等交通枢纽客流量监控,及时播报动态信息。

  (8)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和工矿商贸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落实必要的防冻防爆和安全管理措施。

  (9)区各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

  (10)提醒居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冰雪影响的室内外设施和物品。

  (11)有关部门要求和专家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2.2 Ⅲ级响应行动

  5.2.2-1 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应急局视情向区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区城运应急委报告:

  (1)上海市应急局启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应急响应信号后;

  (2)根据实时气象预警信息和雨雪冰冻情况发展。

  5.2.2-2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区应急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会商,加强对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指导,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应对措施,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2)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分管领导进入岗位,根据预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并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3)区各有关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入指挥岗位,加强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并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同时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组织力量落实本系统、本行业各项应对措施等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全区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区民兵应急分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做好参加应急抢险准备。

  (6)区各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

  (7)各级灾害(风险隐患)信息员要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及时收集、上报灾情等信息至区应急局。

  5.2.2-3 Ⅲ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各级各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力量,加强雪情和道路冰情监测,密切关注灾情发展和天气变化,做好抢险物资、抢险队伍和受灾救助的工作准备。

  (2)在重点地区和重要部位敷设防滑设施,组织道路融雪、融冰冻作业,及时开展除雪除冰工作。

  (3)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将路况信息传递至新闻媒体单位,加强道路巡逻,强化排堵疏导,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视情对道路采取限速措施,必要时关闭相关路段。

  (4)加强电力运行状况监控,加强对重要目标的巡查,保障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中的电力供应。

  (5)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6)密切加强对供水、排水管网设施的运行管理;供水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抓紧组织抢修力量,及时做好各类管损维修工作。

  (7)做好雨雪冰冻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实况信息。

  (8)密切监控地铁、车站等交通枢纽客流量,加大动态信息播报的密度,做好滞留安置准备,提醒居民注意出行安全。

  (9)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和工矿商贸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求相关单位及时组织力量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事故的各项应对措施。

  (10)区民兵应急分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做好参加抢险救援准备。

  (11)区各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进一步加强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

  (12)Ⅳ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和专家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2.3 Ⅱ级响应行动

  5.2.3-1 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城运应急委向区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区政府报告:

  (1)上海市城运应急委、上海市应急局启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Ⅱ级应急响应信号后;

  (2)根据实时气象预警信息和雨雪冰冻情况发展。

  5.2.3-2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区城运应急委办公室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对灾情的掌握和抢险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

  (2)区分管领导进入指挥岗位,严密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变化,组织开展应急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局报告。

  (3)各街镇(海湾旅游区)主要责任人进入岗位,严密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变化,密切掌握辖区灾情发展,坚决执行上级指令,并根据预案要求,及时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做好人员应急撤离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区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并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同时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组织力量落实本系统、本行业各项应对措施等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5)全区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6)区民兵应急分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7)当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启动全市“六停”中的一项或多项响应措施或全区发生道路结冰灾害未达到红色预警等级但已发生重大险情、汛情、灾情或预判将出现大范围、普遍性、严重灾害时,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奉贤区极端灾害性天气期间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措施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落实应急措施。

  (8)区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及时播放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与安全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9)各级灾害(风险隐患)信息员要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及时收集、上报灾情等信息至区应急局。

  5.2.3-3 Ⅱ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各级各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及全区紧急会议工作部署,迅速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

  (2)在重点地区和重要部位敷设防滑设施,组织道路融雪作业,全力清除积雪和道路结冰;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及时处置交通事故。

  (3)对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下立交、高速公路及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区域加强视频监控,遇突发事件及时调警处置,并做好交通管制区域周边的分流疏导、交通引导工作。

  (4)加强电力运行状况监控,加强对重要目标的巡查,保障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中的电力供应。

  (5)做好雨雪冰冻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开展雨雪冰冻气象灾害风险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实况信息。

  (6)协调落实有关学校、体育馆和社区服务设施等公共设施作为紧急转移人员的临时安置点。

  (7)及时掌握农业受灾情况,落实农业生产自救措施。

  (8)进一步加强对供水、排水管网设施的运行调度;供水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工作协同联动,全力组织各类应急抢修工作。

  (9)视情调整或封闭积雪严重且存在安全风险的公园、景区和其他人员密集的户外场所。

  (10)环卫作业单位及时检查并清理路边进水口,清除垃圾等杂物,确保排水通畅;落实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公园和公共绿地管理,做好城市道路行道树及公共绿地内树木的应急抢险。

  (11)加强对全区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的应急维修、空调室外机等房屋附加物的安全提示和住宅小区积雪、积冰的抢险工作。

  (12)组织对地铁、车站等交通枢纽客流量监控,及时播报动态信息;合理调配交通运输力量,及时提供抢险物资运输工具。

  (13)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和工矿商贸重点企业,特别是户外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求相关单位全力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事故的各项工作,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4)加强雨雪冰冻天气时的辖区水上交通秩序维护,必要时对船舶采取疏散、撤离等措施,对危及安全的运输船舶依法进行处置,并组织对遇险船舶的搜救。

  (15)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劝导居民减少外出。

  (16)区民兵应急分队、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相关规定进入备勤状态。

  (17)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应急物资储运单位做好物资调运准备。

  (18)区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各部门(单位)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滞留人员的疏导和安置。

  (19)Ⅲ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和专家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2.4Ⅰ级响应行动

  5.2.4-1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城运应急委报请区政府同意,向区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上海市城运应急委、上海市应急局启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Ⅰ级应急响应信号后;

  (2)根据实时气象预警信息和雨雪冰冻情况发展。

  5.2.4-2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区主要领导进入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各街镇(海湾旅游区)主要领导进入抢险指挥岗位,全面落实各项应急抢险措施,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特别是做好撤离转移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3)区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雨雪冰冻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4)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区政府作出的紧急部署,动员全区军警民全力抗灾抢险,按照《奉贤区极端灾害性天气期间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措施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落实本区“六停”措施。

  (5)全区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除雪除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6)区民兵应急分队、区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7)区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与安全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8)各级灾害(风险隐患)信息员要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及时收集、上报灾情等信息至区应急局。

  5.2.4-3Ⅰ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各级各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和全区紧急会议工作部署,迅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面组织除雪除冰工作。

  (2)进一步加强对供水、排水管网设施的运行调度,确保管网设施正常运行;区水务、房管等单位进一步深化工作协同联动,督促供水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全力投入应急抢修,切实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需要。

  (3)对区内道路及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区域加强视频巡逻及干预指挥,组织警力做好上述区域的交通疏导工作;视情关闭相关路段,并组织警力做好交通管制区域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

  (4)密切注视雨雪冰冻情况变化,了解掌握雨雪冰冻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开展雨雪冰冻气象灾害风险研判和风险评估,提高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频次。

  (5)加强对船舶、地铁、车站等运行的监控,迅速调配交通运输力量和安置场所,确保滞留游客得到妥善安置。

  (6)加强对有关学校、体育馆和社区服务设施等临时安置点的管理,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7)及时掌握农业受灾情况,指导种养殖户做好生产资料的储备,落实农业生产自救措施。

  (8)组织抢修遭受损坏的供电设施、通信设施、保障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中的电力供应和通信畅通。

  (9)区民兵应急分队、区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统一部署和相关规定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10)区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各部门(单位)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滞留人员的疏导和安置。

  (11)全区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除雪除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12)Ⅱ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和专家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3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3.1 信息报送

  雨雪冰冻灾害的相关险情、灾情、工情等信息由属地政府核实后上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区应急局;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区应急局口头报告,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区应急局书面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对于特别重大的灾情险情或特殊情况,区政府总值班室、相关属地政府接报后,必须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5.3.2 指挥调度

  出现雨雪冰冻灾害后,相关属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收集、掌握灾情信息,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照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3.3 人员转移安置

  属地政府要制定周密的人员转移方案,视情启动应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转移人员;区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单位要全力协助,确保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为保护人身安全,在紧急情况下遇有拒绝转移的人员,经劝说无效时由属地政府负责采取强制性撤离,并及时上报区政府。

  5.3.4 抢险救灾

  出现雨雪冰冻灾害后,相关属地政府和区主管单位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灾害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各有关抢险单位做好应对准备。

  相关属地政府和区主管单位应当按照预案,根据事件具体情况,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组织当地有关部门、人员和抢险单位,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处置重大或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情险情时,应当按照职能分工,由区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3.5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雨雪冰冻灾害后,相关属地政府和区应急局应根据灾害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要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扫雪除冰及其他灾情险情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5.3.6 信息发布

  5.3.6-1 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5.3.6-2 雨雪冰冻灾情及相关动态等,由区城运应急委、区应急局统一审核和发布;重大、特大灾情需经区政府新闻办审核后发布。

  5.3.6-3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统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5.4 应急响应终止

  5.4.1 当雨雪冰冻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区气象局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区城运应急委、区应急局宣布终止应急响应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5.4.2 “六停”应急响应终止的流程,按照《奉贤区极端灾害性天气期间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措施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5.4.3 应急响应行动终止后,受灾地区应当组织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尽可能减轻自然灾害对居民生活以及城市运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6 后期处置

  受灾地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疾病预防控制、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设施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 灾后救助

  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及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助、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等作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6.2 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区应急局应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储备的要求及时编制计划,区经委(区粮食物资储备局)及有关单位按职责和程序尽快补充到位。

  6.3 设施修复

  对受损公共设施,各部门应当尽快修复。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供水、通信以及应急专用通信设施,应当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 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灾后灾民生活救助由区民政局协助当地政府共同负责。

  7 应急保障

  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队伍、物资、通信、场所、经费、医疗卫生等保障,确保雨雪冰冻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置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7.1 应急队伍保障

  区水务、绿化市容、电力、供水、房管、交通、卫生健康、公安、消防等单位组建相关应急抢险队伍。各属地政府组织成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灾害(风险隐患)信息员队伍,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御、灾情(险情)报送培训与演练,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协助实施应急处置、灾情统计报送等。

  7.2 应急物资保障

  区应急、发展改革、财政、经济、粮食物资储备等单位、各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和各自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度和后续供应。

  7.3 通讯技术保障

  区数据管理局建立健全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通信保障体系,为雨雪冰冻灾害防范与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7.4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区相关部门会同区应急局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有效利用学校、公园、广场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在雨雪冰冻灾害来临时,视情使用应急避难场所进行避难、避险等措施。

  7.5 经费保障

  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区和镇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

  7.6 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根据灾情,组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与疾病预防控制。

  8 附则

  8.1 术语解释

  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积雪、道路结冰,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造成危害或影响的一种气象灾害。

  它主要发生在冬季,但秋冬交替和冬春交替之际偶尔也会出现。

  8.2 预案管理

  8.2.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

  8.2.2预案修订

  由区应急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根据需要及时修订本预案。

  8.2.3预案培训演练

  区应急局协同其他相关单位制定预案培训计划,适时组织桌面或实战应急演练,检验和提高本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能力。

  8.2.4预案报备

  区应急局负责将本预案报市应急局备案。

  本预案定位为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行动依据。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区相关部门(单位)可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方案。

  8.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奉贤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相关部门及单位职责

  附件:

  奉贤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相关部门及单位职责

  一、各街镇(海湾旅游区)

  根据属地化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雨雪冰冻应对工作;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的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抢险物资准备和除雪、除冰等处置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街镇级雨雪冰冻专项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滞留人员转移安置工作;负责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灾情调查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落实辖区内“六停”具体措施。

  二、区应急局

  承担本区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指挥组织工作;组织、指导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危害辨识、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做好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指导协调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组织编制、修订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协调区级有关部门组织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联动处置;负责区级应急物资调拨及市级应急物资增援申请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报送、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负责本区暴雪、道路结冰灾害期间“六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区人武部

  组织本区民兵协助做好扫雪、除冰和秩序维护等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处置救援和应急保障工作。

  四、区经委(区粮食物资储备局)

  以区级重要商品储备体系为基础,组织协调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供应。

  五、区教育局

  负责指导督促本区教育部门及直属单位落实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视情提供临时安置点,并协助做好有关服务保障;组织督促各学校及直属单位开展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安全知识教育。根据相关要求执行落实学校停课应对措施的相关工作。

  六、区公安分局

  负责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做好拥堵区域的排堵、缓堵工作;做好交通事故、车辆抛锚“快处快撤”工作;开辟应急抢险、抢修队伍及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车辆优先、快速通行。

  七、区民政局

  负责组织开展雨雪冰冻灾害过后受灾致困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

  八、区财政局

  根据雨雪冰冻灾害防范与处置等工作的需要,安排相应资金,并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

  九、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

  督促、检查和落实本系统各建设工程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安全工作;开展建设工程雨雪冰冻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必要时协调相关建设单位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协调城市道路、快速路、高速公路、轨交、水运的运行保障和交通运输等工作;协调燃气部门,确保气源正常供应,督促燃气企业做好燃气设施安全保障,以及居民、企业用气安全知识宣传等工作;负责督促市政养护部门储备和管理好黄沙、草包、融雪剂、铁锹等雨雪冰冻应急物资;负责为紧急抢险和受灾人员撤离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和疏导;协调城市道路雨雪冰冻条件下交通管理工作;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做好雨雪冰冻时区管道口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区农业农村委

  负责组织、落实农业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及时掌握农业受灾情况,指导受灾地区的农业恢复生产;督促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做好农业受灾投保户的理赔核实工作。

  十一、区水务局(区海洋局)

  负责指导、督促本区供水、排水等设施的防冻和防爆管工作,及时排除供水故障。

  十二、区文化旅游局

  负责牵头落实文化场馆、旅游景区(点)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协调做好受灾、滞留游客的转运、安置和救助工作。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落实雨雪冰冻应急物资储备。

  十三、区卫生健康委

  负责牵头落实卫生系统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负责组织卫生医疗机构做好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治;开展疾病监测,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落实雨雪冰冻应急物资储备。

  十四、区消防救援支队

  负责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处置和以抢救人民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十五、区国资委

  负责指导、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做好有关受灾害影响人员的安置。指导相关下属公司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完善雨雪冰冻应急物资储备。

  十六、区绿化市容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积雪、结冰等清扫工作;组织牵头落实本区店招店牌、广告牌、景观灯、绿化建设工地、绿化市容行业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加强公园和公共绿地管理,做好城市道路及公共绿地倒伏树木的应急抢险处置工作。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落实雨雪冰冻应急物资储备。

  十七、区房管局

  负责指导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开展住宅小区雨雪冰冻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各街镇(海湾旅游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供水企业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街镇(海湾旅游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道路积雪、结冰清扫和绿化树木抢险等工作。

  十八、区数据管理局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和企业,为雨雪冰冻灾害防范与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协调、指挥相关通信运营企业及时修复损坏的通信设施,优先保障应急通信畅通。

  十九、区气象局

  负责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并组织区预警发布中心做好相关预警信息的发布、管理。

  二十、交能集团

  负责雨雪冰冻灾害气象条件下的安全用气检查,及时组织应急抢修,确保安全供气;组织落实供水、排水等设施的防冻和防爆管工作,及时排除供水、排水故障。

  二十一、国网上海奉贤供电公司

  负责本区电力输、配、售、服企业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配合各街镇(海湾旅游区),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涉电应急抢险工作;保障本区救灾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关于《奉贤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草案)》的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

  一、起草背景

  目前我区运行的《奉贤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草案)》为2020年制定。修订该预案的主要理由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近年本区相继成立上海市奉贤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上海市奉贤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我区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相关部门职责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原预案中体制机制相关的描述已不符合我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要求;二是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本区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的形势发生了变化。三是根据上海市防汛指挥部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极端灾害性天气期间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措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汛部〔2023〕4号)文件精神,原本区预案中未体现“六停”有关工作。基于以上三点考虑,我局启动预案的修订工作。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

  3.《上海市奉贤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沪奉府〔2006〕12号)

  4.《上海市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沪应急防灾〔2020〕23号)

  5.《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极端灾害性天气期间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措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汛部〔2023〕4号)

  6.《奉贤区极端灾害性天气期间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措施的实施方案》(奉汛部〔2024〕1号)

  关于《奉贤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草案)》的政策解读

  1.问:什么是雨雪冰冻灾害?

  答: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积雪、道路结冰,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造成危害或影响的一种气象灾害。

  它主要发生在冬季,但秋冬交替和冬春交替之际偶尔也会出现。

  2.问:《预案》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以及有可能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城市正常运行的灾害应对处置和应急救援。本预案中的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包括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

  3.问:《预案》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答:遭受暴雪和道路结冰自然灾害袭击时,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城运应急委、区应急局统一发布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响应指令。

  当暴雪预警级别与道路结冰预警级别不一致时,按照“就高”原则确定区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等级。

  4.问:《预案》中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是什么?

  答:本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响应行动级别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

  5.问:《预案》中落实预警响应的措施有哪些?

  答:根据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响应行动级别,分别开展预警监测、研判会商、到岗到位、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抢险、受灾救助、应急值班、收集灾情等措施。

  6.问:《预案》中如何落实应急响应终止?

  答:当雨雪冰冻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区气象局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区城运应急委、区应急局宣布终止应急响应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六停”应急响应终止的流程,按照《奉贤区极端灾害性天气期间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措施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应急响应行动终止后,受灾地区应当组织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尽可能减轻自然灾害对居民生活以及城市运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7.问:《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后,应急保障有那些?

  答: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队伍、物资、通信、场所、经费、医疗卫生等保障,确保雨雪冰冻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置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奉贤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草案)》公众参与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6月至2024年7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奉贤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8日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二、书面征求意见

  2024年7月2日我局书面征求区经委等31家单位的意见建议。相关单位提出6条意见,均已采纳,在预案中修改到位。

  三、实地走访

  2024年6月至2024年7月,我局实地走访了区气象局等3家单位,经我局介绍《奉贤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走访期间收到1条意见,已采纳,在预案中修改到位。

公众意见

用户名称 发表时间 意见与建议
暂无用户提交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