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关于《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关于《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目前,奉贤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进行《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草案)》的制定工作。为使方案的编制更加符合奉贤实际、顺应奉贤百姓期待,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现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奉贤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奉贤区环城东路383号18楼,奉贤区生态环境局综合科,邮编201499。
电子邮件地址:
fxcmb2013@163.com
联系电话:60882630
二、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30日。若后续在合法性审查之前收到意见的,视情处理。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9日。
奉贤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美丽奉贤建设是奉贤加快推进新片区西部门户、南上海城市中心、长三角活力新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上海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奉贤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深化,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美丽奉贤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但全区环境质量仍不稳定,环境能力建设尚有短板,环境治理系统性连续性还有不足,生态环境与群众需求之间仍有差距,美丽奉贤建设任务依然艰巨。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现就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加快打造美丽宜居的活力之区、令人向往的未来之城,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与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胸怀“两个大局”,坚持“四个放在”,围绕“奉贤美、奉贤强”的目标,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大力度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以更大决心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以更实举措提升生态价值,强化部门联动、综合监管,持续擦亮生态“金名片”,将绿色、生态打造成为奉贤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坚实基础,不断开拓生态环境建设新局面,为美丽中国上海典范建设提供奉贤实践。
二、战略目标
锚定2035年美丽奉贤总体建成的目标,通过“十四五”重点突破、“十五五”深化拓展和“十六五”全面提升,加快建设美丽宜居的活力之区、令人向往的未来之城。
到2027年,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纵深推进,奉贤段美丽海湾建成,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主要生态指标居全市前列,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强化,形成若干美丽上海建设实践样板,开展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美丽奉贤建设成效显著。
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全面创建完成,生态环境成为奉贤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美丽奉贤总体建成。
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绿色、生态成为奉贤城市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鲜明标识,生态发展效益更多惠及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美丽奉贤全面建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高标准引领,推进全领域绿色转型。积极对标对表,引领美丽奉贤建设,把绿色低碳理念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加快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绿色科技创新,确保城区绿色发展的源动力。
坚持高效率统筹,推进全方位协同共进。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思维,科学统筹田、水、绿、林、村等空间要素,充分整合政策、市场、科技、人才等资源要素,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一体化推进美丽奉贤建设,形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良性循环。
坚持高起点谋划,推进全地域分类建设。注重因地制宜、凸显奉贤特色、创新美丽模式、坚持分类实施,着力打造新城绿环、上海之鱼、十字水街等精品美丽地标和东方美谷、绿色生态农业等健康美丽品牌,加快推进美丽街镇、和美乡村、美丽海湾、两山基地示范样板建设,全面展现奉贤各美其美之美。
坚持高水平参与,推进全社会共建共享。弘扬生态文明理念,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等示范引领行动,大力推进生态惠民,让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的行为自觉,让人人成为绿色生活的倡导者、践行者、受益者,切实共享美丽奉贤建设成果。
四、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统筹“美丽健康、数字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生态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12.15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实施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分区准入管制监测监管,严保耕地保护任务总量为25.77万亩和32.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严控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在265.3平方公里以内,提升本区国土空间管控能力。严格落实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到2035年,全区河湖水面率达到8.92%左右。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按需完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协同管控机制,做好成果数据动态更新和共享共用。【区规划资源局牵头,区经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海洋局)、区绿化市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定期发布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稳步推进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积极争取市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严格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和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加强对碳核算、碳认证等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实施温室气体清单化管理,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加快推进氢能技术创新研发和产业化布局,探索燃料电池制造等核心技术攻关。在重点创新园区推广“光储直柔”建筑能源系统、近零能耗建筑、智能电网、新型储能等关键技术的示范性和产业化应用。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家级和市级绿色低碳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探索建立碳中和技术高端创新平台,深化平台与各类创新主体及要素资源的合作,构建“孵化+”资源网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参与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经委、区科委(区信息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坚持先立后破,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加快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支持风电项目和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推动发电企业开展余热高效利用。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经委、区水务局(区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注重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形成以实体经济为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与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并进,高端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推动美丽大健康、新能源及能源装备、数字经济、先进材料等新兴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稳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创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全力打造具有奉贤特色的绿色低碳供应链体系。发挥新质生产力动能,强化全流程碳减排措施整合。稳步推进轻生产、低噪音、环保型企业“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加快绿色技术创新,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发展,重点聚焦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等关键领域推动技术改进。推动企业、高校及科研单位紧密合作,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区经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重点推进交通运输、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利用公交场站、屋顶,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一体化建设。鼓励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可持续能源发展(光伏、隔音等)。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加强到港船舶规范使用码头岸电设施监管。促进超低排放及近零排放车辆广泛应用。持续推进新能源公交车辆发展,到2025年,实现新能源公交车全覆盖。协调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油(气)站、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并落实《奉贤区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试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普遍推广;到2035年,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实施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各类资源高效节约与集约利用。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推进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加快推进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全部接入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推进节能降碳增效,实施低碳示范区的节能降碳工程。深化落实节水行动,促进污水资源高效利用。贯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普及节地技术及模式,全面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实施资源综合利用行动,鼓励企业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到2035年,重点资源利用达到先进水平。【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经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污染防治战役攻坚,打造“江海相连、清新优美”高品质环境
(七)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源头防治,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全面落实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机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巩固火电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持续提升污染治理与清洁生产水平。探索运用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工地、码头堆场、道路等扬尘源全方位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VOCs综合治理,推广低VOCs含量物料和减量技术,推进简易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试点,建立活性VOCs管控体系。推动老旧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实施新阶段移动源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推进智能化管控设施安装和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大对餐饮油烟、恶臭异味等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建设一批宁静小区。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环杭州湾地区石化化工挥发性有机物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协同治理。到2027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25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35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20微克/立方米左右,实现蓝天白云常驻,清新空气常在。【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人水和谐,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工作,国控、市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面达到考核要求。落实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缓冲区保护工作。全面排查入河入海排污口,强化监测溯源,实施分类整治,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实施重点行业总磷污染控制。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根据国家和上海有关要求落实差异化管理措施。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推进排水用户和排水分区“双达标”。推进城镇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和改造,加强排水系统运维管理。到2027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持续保持100%;到2035年,全面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美丽河湖基本建成。【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海洋局)牵头,区绿化市容局、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风险管控,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推动土壤污染与地下水污染一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防土壤新增污染。加强优化保护类耕地保护,严格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加大对复垦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理和调查修复。落实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土壤环境监管,严格建设用地调查和评审,积极推进受污染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治理和风险管控。探索推进“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治理新模式,提高土地建设利用效率。严格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持续开展重点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加强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到2035年,地下水水质稳定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持续推进奉贤段美丽海湾建设。强化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定期调度长江口-杭州湾海域重点工程进展,持续推进杭州湾海域(奉贤段)综合治理。以金汇港、南竹港为重点,推进国控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推进江河湖库清源和海洋垃圾治理。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实施滨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重点推进奉贤渔人码头海岸互花米草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2027年建成杭州湾奉贤段美丽海湾。【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海洋局)牵头,区绿化市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过程资源化、末端无害化,高水平建设无废奉贤样板。推行产品、建筑等绿色设计,实施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强度控制和清洁生产整体审核。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落实建筑垃圾高水平全量化利用,加强废弃混凝土、电子废弃物、废旧风机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快递包装等废弃物循环利用,稳步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加强农业废弃物多元化利用。持续推进固废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提升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稳定保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统筹推进各类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优化提升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水平和能力。重点开展行业企业、社区、学校等“无废”示范,以点带面实施“无废细胞”行动。严禁“洋垃圾”入境,严防各种形式的固体废物走私和变相进口。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到2025年,建成“无废城市”;到2027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到2030年,“无废城市”建设达到同批次领先水平;到2035年,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教育局、区机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奉贤海关、奉贤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夯实“城园相融、林廊环绕”高格局生态
(十二)深化公园城市建设。聚焦提升建设品质,推动公园与城市空间实现无界融合。推进公园绿地建设,统筹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河道绿化以及附属绿地的空间布局。以新城绿环打造为重点,构建环城生态公园带体系。推进有条件的公园加大与周边各类设施空间融合连通。持续推进绿道建设,逐步形成健康、多元、互通、易达的都市绿道休闲网络。到2035年,力争绿道总长度达到200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4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和广场)5分钟步行可达率100%。【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区新城推进办、区规划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结合黄浦江、金汇港、浦南运河等生态建设和整治,高水平打造水林绿空间,构筑由滨水贯通向腹地延伸的公共游憩网络。结合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推进各类生态空间建设和提升,创造更多融入生物保护功能的复合生境。打造慢行交通体系,倡导市民绿色出行。持续推进“高品质美丽街区”建设,围绕重点区域开展花卉街景布置,口袋公园建设等,提升环境市容品质。【区城市更新办牵头,区建设管理委(交通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筑牢南上海自然生态屏障。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环杭州湾等重点区域自然生态保护,推进郊野绿环、市域生态走廊和生态间隔带等重要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建设,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落实国家和上海要求,强化“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建立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机制。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面积不低于12.15平方公里,生态系统格局更加稳定。【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快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行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落实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夯实森林基底。加强奉贤海湾森林公园等重要湿地修复,开展杭州湾北岸奉贤段、黄浦江奉贤段等沿岸节点湿地修复,推动湿地与河湖水网协同治理。推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牵头】
(十六)强化生物多样性治理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开展生物多样性普查,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掌握动态变化趋势、识别受威胁因素、分析保护成效,为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水平提供重要支撑。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加大华东地区珍稀濒危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迁地保护。持续开展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修复和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长江江豚、中华鲟等河口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抢救性保护。到2035年,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打造城乡生态栖居典范,共享“江南水乡、和美人居”高水平生活
(十七)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种植、养殖业面源污染,提高农田节水灌溉效率,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保持化肥农药使用量稳中有降。开展稻田综合种养绿色生态技术集成示范与循环农业示范,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深化秸秆、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废旧农膜分类处置,推进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和达标治理。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坚持农业绿色发展,做精做优做强第一产业,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高标准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全机械化水平,加大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支撑作用,推进“上海农业科创谷”建设。推动农产品品牌化,持续深化奉贤黄桃、庄行蜜梨等区域特色农业品牌建设,促进地产农产品产销对接,积极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积极发展绿色旅游,打造一批全国乡村精品旅游项目。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保持在99%以上,区域地产农产品的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30%以上。【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经委、区科委(区信息委)、区文化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样板。以推进乡村振兴为统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完善乡村规划,科学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设计和乡村风貌规划设计导则引导,落实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乡村建筑师制度,注重特色风貌塑造,集中连片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努力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样板。鼓励国有企业、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加大产业导入力度,保障用地指标,加快乡村产业发展。聚焦乡村公园及绿化造林,推进村庄绿化。打造具有一定规模、拥有良好田园风光、提供都市休闲游憩的郊野开放空间,不断提升郊野公园功能。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大力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乡村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管理制度。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到2025年,建成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45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到2035年,美丽乡村全面建成。【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经委、区科委(区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坚守生态安全风险底线,实施“系统稳定、环境韧性”高强度保护
(二十)健全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安全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应对管理体系,提升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二十一)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底线。构建严密的辐射安全责任体系,持续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辐射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核医学、检测探测、信息传递、材料改性等前沿核技术利用领域监管。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持续优化核技术利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放射源移动监管,对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现在线监控全覆盖。加强区域电磁环境调查管理。完善辐射监测与应急响应体系,持续推进社会化辐射检测机构监管。【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生物环境安全管理。加强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的环境风险检测管理。强化全链条防控和系统治理,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监测预警、影响评估,加强进境动植物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有害生物防治与监测,持续开展防治效果评估等专项行动。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奉贤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提升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能力。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大力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适当增加重点区域观测要素,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预警和影响风险评估。推进精细化管理气象先知系统创新应用场景建设,建立水稻、经济果林、蔬菜等作物气象灾害风险预估机制,推进气象灾害预报数字化转型。完善城市防洪除涝和内涝治理工程体系,提升应对暴雨洪涝、高温、大风等极端自然气候灾害风险能力。持续提升农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气候韧性,加强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气候风险管理。巩固和提升奉贤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示范项目建设,深化海绵城市建设,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区气象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区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健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体系,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应急响应体系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摸评估,建立风险源清单,加强沿海地区涉海环境风险防范,强化应急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深化危险废物常态化全流程风险排查整治。实施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总量控制,严格监管相关企业清单动态调整。有序推进环境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开展环境健康试点。【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培育贤美生态文化氛围,厚植“绿美贤城、共享共建”高浓度底蕴
(二十五)培育弘扬贤城生态文化。培育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依托贤美文化,实施生态文化弘扬工程和文化基因项目,扶持一批生态文明主旋律作品。持续推动环境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宣传美丽奉贤建设生动实践。【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落实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和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全面推行“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数字化闭环管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碳普惠激励机制,打造绿色出行、低碳用电等应用场景。加快绿道网络建设,鼓励绿色低碳出行。结合节能审查、节能验收和节能监察,在企业中宣传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应用。【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全民行动体系。创建海湾镇“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和群团组织广泛动员作用,落实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区内设施开放单位做好宣传教育服务。【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委社工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构筑新城蓝绿交织基底,建设“产城融合、生态宜居”高引领样板
(二十八)着力打造江南典范城市样板。构建“十字水街、田字绿廊”的规划格局,立足于生态体系分布和功能板块特性,将新城内部的蓝绿空间与周边河湖、林地、耕地等资源整合,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和开放空间体系,打造“百里城市绿道、千亩环城森林、万亩生态绿核”的独特生态景观。以新城绿环主脉贯通为目标,加快落实重要节点和示范样板段建设,落实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任务,有序推进公园绿地、绿道等建设,同步引导单位绿化开放共享。塑造可漫步可共享的慢行友好空间。全方位提升南上海中央公园林地景观品质,完善上海之鱼城市公园群差异化园容园貌,打造适合不同人群的“人民公园”,结合公园绿地、滨江水岸等绿色开放空间布局各类文旅体设施,营造城市的文化空间氛围。到2025年,奉贤新城建设用地面积50%以上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区新城推进办牵头,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海洋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奉发集团、区文化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多元多级延展健康美丽产业体系。建设化妆品全球贸易功能区和化妆品消费之城,推动东方美谷成为美丽健康产业的创新策源地、布局首选地、时尚消费地。构建产学研创一体的千亿级美丽健康产业生态链。积极推动服务贸易、大宗商品交易等各类要素平台向新城聚集,加快“化妆品全球新品首发示范区”建设,引入一批顶流和新锐品牌在新城开设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区新城推进办牵头,区经委、区投资促进办、东方美谷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持续推动数字城区建设。围绕“智慧车行、智慧公交、智慧停车、智慧物流、智能网联”等方面形成新城智慧交通体系。提升静态交通智慧运营管理能力。加强新城数字底座保障,进一步优化新城城域网络架构,提升网络承载能力,加快部署云网新型综合服务节点,推动城域网络朝着云网融合方向演进。加强数据中心和边缘计算布局建设,满足城市运行算力和数据存储需求。围绕数字设施、公共空间、数字家园、未来产业四大类别,继续推动新城新一批重大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建设。【区新城推进办牵头,区科委(区信息委)、区数字化办、区房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城运中心、上海江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健全美丽奉贤机制体制,强化“联动协作、精细高效”高标准保障
(三十一)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强化司法机关与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协作和配合,加强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证据调取、纠纷化解、生态修复等方面衔接配合。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制度体系,全面实施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落实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强化企事业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科技赋能。深化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模型等应用,实施生态环境数字化工程,赋能生态环境数字化转型。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 智慧监测体系,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感知神经元网络,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加强温室气体、地下水、新污染物、噪声、海洋、农村环境、生态等全要素监测能力建设,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协同监测全覆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水平。拓展生态环境“一网统管”应用场景,推进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和协同治理。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加快形成智慧执法体系。【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科委(区信息委)、区城运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强化政策供给与跨域协同。落实国家和上海有关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健全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等收费机制。完善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业经济激励政策。落实企业生态环保费用提取使用制度。落实国家和上海要求,积极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推进大气、水、固废危废、近岸海域等重点领域协同治理,加强生态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聚焦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重型柴油车监测、监测机构信用等领域,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数据信息共享。【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奉贤建设的全面领导,配合落实市负总责、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奉贤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指导督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督察监督,把美丽奉贤建设情况作为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点,持续拍摄制作生态环境警示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增强领导班子共抓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效能。各街镇各部门要把美丽奉贤建设作为重大任务来抓,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法律实施监督,区政协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
(三十五)压实工作责任。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美丽奉贤建设行动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美丽奉贤建设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各街镇因地制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各相关部门要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强化对美丽奉贤建设重大工程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社会工作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
(三十六)加强宣传推广。持续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实践推广力度,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全国生态日、环境日等多种形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系列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有关街镇和园区、企业、社区、学校、村居等先行先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有关规定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激励。
(三十七)开展评估考核。开展美丽奉贤监测评价,实施美丽奉贤建设进程评估。适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奉贤建设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各街镇、各有关部门推进美丽奉贤建设年度工作情况,书面送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起草背景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2024年1月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聚焦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路径、重点任务、重大政策提出细化举措。目前,上海市也已形成《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落实国家、上海市关于美丽中国和美丽上海建设的决策部署,实现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党的二十大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之一,明确“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战略目标。2024年1月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聚焦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路径、重点任务、重大政策提出细化举措。上海市已形成《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落实国家、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中国和美丽上海建设的决策部署,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编制过程
2023年12月,拟定《行动方案》编制方案,并于12月21日召开《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启动会。
2024年1月-2月,汇集梳理各相关单位反馈的编制材料。
2024年3月,起草形成《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期间,于3月28日召集主要责任单位现场听取意见反馈,根据收到的建议进行修改。
2024年4月2日,组织召开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市环科院专家咨询会,会后根据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4月19日,通过“上海奉贤”门户网站,“奉贤环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公开30天,公开征求意见。
四、总体目标
到2027年,美丽奉贤建设成效显著。主要生态指标居全市前列,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形成若干美丽上海建设实践样板。
到2035年,美丽奉贤总体建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安全更加稳固,国家森林城市全面创建完成,生态环境成为奉贤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展望本世纪中叶,美丽奉贤全面建成。绿色、生态成为奉贤城市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鲜明标识,生态发展效益更多惠及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
五、基本原则
全领域绿色转型;全方位协同共进;全地域分类建设;全社会共建共享。
六、重点任务
(一)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统筹“美丽健康、数字低碳”高质量发展
1.优化生态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2.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3.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4.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5.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6.促进各类资源高效节约与集约利用
(二)推进污染防治战役攻坚,打造“江海相连、清新优美”高品质环境
7.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8.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9.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0.持续推进奉贤段美丽海湾建设
11.持续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三)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夯实“城园相融、林廊环绕”高格局生态
12.深化公园城市建设
13.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14.筑牢南上海自然生态屏障
15.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16.强化生物多样性治理保护
(四)打造城乡生态栖居典范,共享“江南水乡、和美人居”高水平生活
17.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8.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19.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样板
(五)坚守生态安全风险底线,实施“系统稳定、环境韧性”高强度保护
20.健全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21.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底线
22.加强生物环境安全管理
23.提升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能力
24.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六)培育贤美生态文化氛围,厚植“绿美贤城、共享共建”高浓度底蕴
25.培育弘扬贤城生态文化
26.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27.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全民行动体系
(七)构筑新城蓝绿交织基底,建设“产城融合、生态宜居”高引领样板
28.着力打造江南典范城市样板
29.多元多级延展健康美丽产业体系
30.持续推动数字城区建设
(八)健全美丽奉贤机制体制,强化“联动协作、精细高效”高标准保障
31.改革完善体制机制
32.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科技赋能
33.强化政策供给与跨域协同
七、具体指标
绿色转型:严守12.15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严保耕地保护任务总量为25.77万亩和32.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严控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在265.3平方公里以内。到2025年,实现新能源公交车全覆盖。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普遍推广,力争实现碳达峰。到2035年,全区河湖水面率达到8.92%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实施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重点资源利用达到先进水平。
污染防治:到2025年,建成“无废城市”。到2027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25微克/立方米左右,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持续保持100%,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建成杭州湾奉贤段美丽海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到2030年,“无废城市”建设达到同批次领先水平。到2035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20微克/立方米左右,全面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美丽河湖基本建成,地下水水质稳定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森林城市: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面积不低于12.15平方公里,生态系统格局更加稳定,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力争绿道总长度200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4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和广场)5分钟步行可达率100%。
美丽乡村: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保持在99%以上,区域地产农产品的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3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建成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45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到2035年,美丽乡村全面建成。
风险管控: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新城发展:到2025年,奉贤新城建设用地面积50%以上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关于《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草案)》
公众参与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1月至5月中旬期间,我局组织开展《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专项听取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19日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二、书面征求意见
2024年3月-5月中旬,我局书面征求相关委办局的意见建议,相关委办局提出37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局对草案中涉及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以及新城建设、乡村产业发展、生态文化等板块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改。
三、召开座谈会
2024年3月-4月初,我局召开《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草案)》座谈会,经我局介绍《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参会代表提出18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局对草案中涉及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碳达峰碳中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相应内容进行了修改。主要意见中的第1-6条被采纳。第7条、第8条未采纳,以上不予采纳的意见,我局已告知建议单位,其对不予采纳意见的理由也表示理解和接受。
四、实地走访
2024年1月-4月期间,我局先后实地走访区绿化市容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委等,经我局介绍《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相关部门提出14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局对草案中涉及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森林城市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相应内容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中第2-6条被采纳,第1条部分采纳,我局已告知建议单位,其对不予采纳意见的理由也表示理解和接受。
五、专项听取意见
2024年5月,我局专项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经我局介绍《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奉贤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未来之城的行动方案(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共收集到11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局对草案中涉及森林城市、美丽乡村等相应内容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中,第2、3条被采纳。第1条、第4条意见未采纳,以上不予采纳的意见,我局已告知建议单位,其对不予采纳意见的理由也表示理解和接受。
公众意见
用户名称 | 发表时间 | 意见与建议 |
暂无用户提交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