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
发布时间:2023-06-29 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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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关于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第2220230002号 |
违法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其他组织名称 |
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名称/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 |
蒋祎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20598157327H |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 |
2019年1月 |
违法行为发生地点 |
奉贤区柘林镇胡桥村孙桥10组、11组、12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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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19年1月起,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柘林镇胡桥村孙桥10组、11组、12组集体土地18542.11平方米建设窑桥中心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版)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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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版)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订版)第四十二条及《上海市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规【2019】10号)、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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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一、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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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处罚日期 |
2023年4月25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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