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0〕第1070号

发布时间:2020-12-31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征地告〔2020〕第10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202012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1128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奉城、四团镇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爱民912010.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436.8平方米、建设用地376.7平方米、未利用地1197.00平方米

2护民护海10.6.95441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912.6平方米、建设用地12259平方米、未利用地3245平方米

3集贤11134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479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久茂12.3.4.5.6.753672.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435.4平方米、建设用地9762.4平方米、未利用地4474.6平方米

5联民共耕2.3.443839.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114.7平方米、建设用地4759.5平方米、未利用地4965.4平方米。

6塘外褚聚1.2胜利73057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643.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927.7平方米。

7新民同心3.4.5.6.7.8一致11.13.14.1.2.3.91096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2515.8平方米、建设用地8763.3平方米、未利用地8400.9平方米。

8朱新12.92437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816.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62.3平方米。

9民福92631.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31.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农展11.2.6.7.811412.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412.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1五四七古15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56144.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3450.4平方米、建设用地35920.9平方米、未利用地_26772.9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 奉贤区征地事务机构应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       监督电话:57182835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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