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3〕第70号
发布时间:2023-12-15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3〕第7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2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19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上海市奉贤区奉浦街道,东至规划地块红线,南至浦南运河,西至规划地块红线,北至运河北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奉浦街道九华村2组226.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26.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奉贤二建股份有限公司5925.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925.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上海华驰印刷厂(沪房地奉字(1998)第002290号)325.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25.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476.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476.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7025 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吴思宇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