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3〕第85号
发布时间:2023-12-29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3〕第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2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26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金海社区 东至建设用地,南至联系河,西至S4公路东河,北至薛家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陈谊村1组9.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陈谊村2组4247.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47.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陈谊村3组82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25.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陈谊村4组2451.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51.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53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34.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征地事务管理所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监督电话:57182835
联 系 人:丁 慧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