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7号

发布时间:2025-03-28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03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7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金汇工业区13-10地块,南至金汇工业区13-01地块,西至金汇工业区13-01地块,北至金聚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金汇镇金星村继光10组2523.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12.0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11.81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523.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12.0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11.8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征地事务管理所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 监督电话:57182835 

 人: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0328

 

相关推荐

热门政策推荐

服务推荐

不喜欢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