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25号

发布时间:2025-07-25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7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50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土地储备(新城02单元人民村河以北,规划九华路以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南桥镇,至08-10地块,南至人民村河,西至08-14地块,北至规划九华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南桥镇张翁庙村人民13组6943.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40.4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02.63平方米。

2、南桥镇张翁庙村人民3组223.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3.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9.7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166.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04.3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62.3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     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沈玉英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7月25日

 

 

相关推荐

热门政策推荐

服务推荐

不喜欢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