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27号
发布时间:2025-08-20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8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6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庄行镇吕桥路(韩家村路-庄行路)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庄行路,南至空地,西至韩家村路,北至空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庄行镇吕桥村6组2987.4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62.20平方米、建设用地0.52平方米、未利用地1224.70平方米。
2、庄行镇吕桥村7组1.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3平方米。
3、庄行镇吕桥村庄北1组4543.8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59.63平方米、建设用地568.78平方米、未利用地15.42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532.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721.83平方米、建设用地569.30平方米、未利用地1241.45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7025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吴思宇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