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0号

发布时间:2025-09-09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090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65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土地储备(奉城镇奉城工业园区五星港东侧、奉浦路北侧区域)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生产防护绿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建设用地,南至奉浦路,西至五星港,北至建设用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奉城镇高桥村7组9594.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594.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594.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594.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丁慧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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