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0号
发布时间:2025-09-09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9月0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65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土地储备(奉城镇奉城工业园区五星港东侧、奉浦路北侧区域)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生产防护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建设用地,南至奉浦路,西至五星港,北至建设用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奉城镇高桥村7组9594.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594.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594.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594.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丁慧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