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1号

发布时间:2025-09-17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09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67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海旋路(桐桥路-新四平公路)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四团镇西起桐桥路,东至新四平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向阳村桐桥1组3714.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14.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向阳村桐桥2组2227.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93.50平方米、建设用地34.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向阳村桐桥8组3742.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42.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68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650.80平方米、建设用地34.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7025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吴思宇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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