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1号
发布时间:2025-09-17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9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67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海旋路(桐桥路-新四平公路)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四团镇西起桐桥路,东至新四平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向阳村桐桥1组3714.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14.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向阳村桐桥2组2227.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93.50平方米、建设用地34.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向阳村桐桥8组3742.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42.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68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650.80平方米、建设用地34.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7025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吴思宇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