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2号
发布时间:2025-09-17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9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67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四团镇港翔路(港坤路-陆家桥港)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四团镇,东至锦港佳苑四期南门,南至用地边界,西至港坤路,北至用地边界。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三坎村石家坎1组691.7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91.7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三坎村石家坎2组1018.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18.3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三坎村石家坎6组695.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78.87平方米、建设用地16.5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405.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88.95平方米、建设用地16.5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7025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蒋春俊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