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3号

发布时间:2025-09-23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9月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66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金汇镇泰日城中村社区体育活动中心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金汇镇,东至小闸港东南段,南至小闸港南段,西至04-03地块,北至新建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金汇镇光辉村14组94.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5.20平方米。

2、金汇镇明星村国光12组287.8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6.90平方米、建设用地59.09平方米、未利用地51.84平方米。

3、金汇镇明星村国光9组3035.1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49.97平方米、建设用地1921.09平方米、未利用地64.11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417.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35.94平方米、建设用地1980.18平方米、未利用地201.15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7025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蒋春俊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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