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7号
发布时间:2025-10-21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9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77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土地储备(新城10单元光迎路东侧、文雅路南侧区域)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生产防护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南桥镇 东至文耀路,南至规划望钱路,西至光迎路,北至文雅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南桥镇光明村4组22182.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104.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77.80平方米。
2、南桥镇光明村7组12798.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456.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341.8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4981.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561.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419.6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1786741 监督电话:51782835
联系人:沈玉英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