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8号
发布时间:2025-10-21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0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77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庄行路(规划四路-庄北东路)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空地,南至规划四路,西至空地,北至庄北东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庄行镇吕桥村10组2756.7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72.01平方米、建设用地984.7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庄行镇吕桥村6组10326.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02.35平方米、建设用地1036.70平方米、未利用地287.80平方米。
3、庄行镇吕桥村7组3129.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40.84平方米、建设用地163.20平方米、未利用地125.5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6213.2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615.20平方米、建设用地2184.66平方米、未利用地413.3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 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沈玉英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