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8号

发布时间:2025-10-21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0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77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庄行路(规划四路-庄北东路)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空地,南至规划四路,西至空地,北至庄北东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庄行镇吕桥村10组2756.7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72.01平方米、建设用地984.7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庄行镇吕桥村6组10326.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02.35平方米、建设用地1036.70平方米、未利用地287.80平方米。

3、庄行镇吕桥村7组3129.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40.84平方米、建设用地163.20平方米、未利用地125.5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6213.2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615.20平方米、建设用地2184.66平方米、未利用地413.3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     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沈玉英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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