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9号
发布时间:2025-10-21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0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77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奉贤区千步泾河道整治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河道蓝线,南至新光河,西至区界,北至黄浦江连接口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庄行镇新叶村新光1组636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41.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318.50平方米。
2、庄行镇新叶村新光7组11650.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87.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563.00平方米。
3、庄行镇新叶村新光8组11031.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18.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513.10平方米。
4、庄行镇新叶村新光9组7067.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10.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256.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6109.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458.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3651.1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沈玉英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