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9号

发布时间:2025-10-21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0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77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奉贤区千步泾河道整治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河道蓝线,南至新光河,西至区界,北至黄浦江连接口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庄行镇新叶村新光1组636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41.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318.50平方米。

2、庄行镇新叶村新光7组11650.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87.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563.00平方米。

3、庄行镇新叶村新光8组11031.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18.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513.10平方米。

4、庄行镇新叶村新光9组7067.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10.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256.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6109.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458.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3651.1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沈玉英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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