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42号
发布时间:2025-11-05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83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上海化学工业区F7i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共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上海化学工业区F7i地块 东至南竹港,南至湿地一期,西至规划东河路,北至F8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冯桥村27601.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136.50平方米、建设用地373.60平方米、未利用地4091.0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7601.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136.50平方米、建设用地373.60平方米、未利用地4091.0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7025 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吴思宇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