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48号

发布时间:2025-12-30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10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奉贤区柘林镇窑桥中心河整治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柘林镇 东至农田,南至上横泾,西至农田,北至陈家宅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胡桥村孙桥10组977.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73.10平方米。

2、胡桥村孙桥11组11837.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5.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732.60平方米。

3、胡桥村孙桥12组5727.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36.40平方米、建设用地308.10平方米、未利用地4882.8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542.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45.50平方米、建设用地308.10平方米、未利用地17588.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7025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吴思宇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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