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48号
发布时间:2025-12-30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10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奉贤区柘林镇窑桥中心河整治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柘林镇 东至农田,南至上横泾,西至农田,北至陈家宅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胡桥村孙桥10组977.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73.10平方米。
2、胡桥村孙桥11组11837.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5.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732.60平方米。
3、胡桥村孙桥12组5727.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36.40平方米、建设用地308.10平方米、未利用地4882.8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542.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45.50平方米、建设用地308.10平方米、未利用地17588.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7025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吴思宇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