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49号
发布时间:2025-12-30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5〕第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13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柘林镇FXS7-0101单元07-03地块幼儿园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幼托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柘林镇,东至世纪尚城住宅小区,南至通启路,西至新粮路,北至世纪尚城住宅小区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柘林镇新塘村新塘3组4121.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40.4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1.15平方米。
2、柘林镇新塘村新塘9组3655.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18.7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36.6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777.0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459.1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17.83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7025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吴思宇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