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2号
发布时间:2026-01-1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1月0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1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奉贤区西渡街道)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绿地、水域、市政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黄浦江中上游闵行区、奉贤区境内,西起西荷泾/千步泾,东至老俞塘/复兴三林船厂。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北新村1组59.5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5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北新村2组11551.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152.4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99.14平方米。
3、北新村5组2262.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60.1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52平方米。
4、北新村新民10组397.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5.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1.60平方米。
5、北新村新民1组5933.8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00.9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2.93平方米。
6、北新村新民2组672.9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6.6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30平方米。
7、北新村新民3组6783.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90.8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2.82平方米。
8、北新村新民8组884.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1.9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22.34平方米。
9、北新村新民9组4362.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62.3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南渡村3组2371.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73.88平方米、建设用地84.32平方米、未利用地513.52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5279.6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574.12平方米、建设用地84.32平方米、未利用地1621.1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沈玉英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