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7号
发布时间:2026-02-12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2月0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7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南桥镇肖南路(东方美谷大道-程普路)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南桥镇,东至建设用地,南至东方美谷大道,西至建设用地,北至程普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奉浦街道程河浜村15组4615.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15.9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奉浦街道程河浜村16组2926.7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26.7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542.6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42.6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 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沈玉英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