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沪人员居家隔离14天,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4日

 

那些人需要居家隔离

 

   条件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来自、途经湖北省,或到过湖北省等。
   近距离接触过来自湖北省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患者。
   近距离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其他特定情况(随疫情发展,可能会调整需要隔离的人员范围)。
 
   条件2:
  无发热等症状。

   条件3:
  以上情况出现在抵达上海前的14天内。如果您上述3个条件都满足,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且场所符合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就需要居家隔离。

 

  隔离观察期为14天

  目前判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潜伏期是在14天以内。因此,观察期限为被观察对象与病例或者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或者抵沪之日起14天。观察期满,未发病者可恢复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居家隔离注意事项

 不擅自外出,如实回答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的健康询问。

 积极配合医务人员每日上、下午各一次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

 最好拥有独立房间,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的接触,保持房门随时关闭。如条件不具备,请至少保证一米以上的距离。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完全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隔离人员与同住的家人均应佩戴口罩,避免密切接触。佩戴新口罩前、处置完使用过的口罩后均需要及时洗手。

 开窗通风,使室内空气直接与室外空气交流,避免使用空调,尤其是中央空调。

 保持充足的休息,食物要清淡、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

 用过的纸巾、口罩及生活废弃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交由相应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垃圾桶要每天清理。

 及时做好物品消毒,可使用消毒剂擦拭、清洗等。

 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立即电话联系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

 

  居家隔离时,家人也要做好防护

  当家里有人被要求居家隔离观察时,其他人需要支持与配合:

 

 最好给被观察者一个独立的房间,减少家人与他的接触。

 最好固定一个身体健康状况好且没有慢性疾病的家属来照看被观察者。

 不与被观察者共用生活用品、餐具等,避免交叉传染。

 与被观察者接触,或进入被观察者房间,都应佩戴口罩。口罩要及时更换,佩戴前和摘取后都要用流动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手。

 不要直接接触被观察者的分泌物,特别是痰液和粪便。使用一次性手套处理被观察者的衣物、尿便和其他废物,摘掉手套后也需要洗手。

 做好室内消毒,经常通风。不使用中央空调。

 做好家庭经常接触物品消毒,使用消毒剂擦拭、清洗等。

 观察自身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