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上海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2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法推进上海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面提升上海国有企业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近日,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上海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意义

(一)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无论是完成习总书记交给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还是推进上海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都涉及诸多新的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需要通过加强法治建设特别是加强国有企业法治建设为之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是实现国有企业稳健发展、培育世界一流企业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守法经营,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长远发展之道。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改制重组、公司法人治理、职业经理人制度、员工持股、境外投资等过程中,更需要强调依法合规,防止国资流失。近年来,随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快速发展,面临的重大诉讼、境外合规等法律风险也逐步显现。全面推进企业法治建设,能够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打下坚实基础。

二、《意见》出台的背景

(一)市属国企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市属国企经过前期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努力,目前集团及下属重要子公司的法治工作框架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体系已基本建立。同时,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基本形成,集团层面的企业规章制度、重要决策和经济合同法律审核把关率100%的目标基本实现。国资委系统企业连续多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法律风险事件。

(二)市属国企法治建设存在不足一是企业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有待加强。前一阶段,虽然在公司章程、法律顾问、合规管理等方面都制发了相关文件、也推进了企业的法治建设工作,但总体而言,还偏重于阶段性和事务性工作,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站位不够高、立意不够长远。二是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集团层面已较为完善,但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还有差距,部分集团下属二三级企业的法律管控仍存在盲点。近年来,市属国企发生的多起重大经济纠纷案件都反映出基层企业法治意识不强、法务人员不足、重大决策和重大合同法律审核把关缺失等问题。

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和多个省市国资委先后出台了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相关文件。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五部分,除总体要求外,包括切实加强依法治理能力、强化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等四项工作要求、十五条具体任务,每条任务基本包括了市国资委做什么、企业做什么、相关举措以及要达到的目标。其中:

(一)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其中工作目标确定了总目标和分阶段目标。

(二)切实加强依法治理能力。主要包括充分发挥章程统领作用、完善依法履职保障机制等内容,明确由市国资委修订相关公司章程指引,推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治理主体依法履职能力。集团负责子企业章程制定工作加强对章程落实情况的监督等。对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在推进企业法治建设工作中的职责提出了要求。  

(三)强化依法经营合规管理。主要包括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项目法律论证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提升法律管理水平、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明确市国资委编制国资监管文件立法规划、出台相关指引、开展文件的“立改废释”和宣贯培训工作,推动企业完善项目法律论证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要求,依法合规进行决策、经营、管理和维权。

(四)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主要包括加强重大案件管理、防范境外法律风险等内容,明确市国资委修订完善国企重大案件管理实施意见、建立案例库、搭建平台、建立健全情况通报、风险提示、案例分享、重大案件沟通、课题研究政策会商等工作机制,推进企业完善案件管理制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境外法律风险,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改进优化。

(五)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强化领导责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打造企业法治文化等内容,明确市国资委通过建立企业法治建设评价体系、联合委办搭建平台、制定“八五”法宣规划、组织法务技能大赛等工作,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企业法治工作队伍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完善律师库的选聘、管理、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