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上海盛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254户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沪奉交(货)注销(2022) 第 Y00001 号

上海盛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 254 户 :

         你(单位)在本机构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本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70 条 第 1 款第 1 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作出予以注销。注销事项及注销证件号码,详见附件:《上海盛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 254 户注销清册表》

         请你(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持相关许可证件至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 1529 弄 C 幢 2 层综合窗口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自然失效。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向奉贤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闵行区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盛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 254 户注销清册表》

 

奉贤区交通委

2022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