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上海信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 1 户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证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沪奉交(货)注销(2024) 第 Y00003 号
上海信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 1 户:
        你(单位)在本行政机关取得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行政许可,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本行政机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70 条第 1 款第 1 项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于 2024 年03 月 01 日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注销的行政许可及注销的证件号码,详见附件。
        你(单位)如对行政许可注销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向奉贤区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信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 1 户注销清册表》。
 
 
奉贤区交通委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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