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注销“上海明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11

邱明:

    关于注销“上海明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从2024710日起终止办学。

    特此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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