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自然废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现将本区办学许可证到期自然废止的民办学校信息公告如下,办学许可证废止后,民办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格,请有关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类型

许可证编号

1

上海市奉贤翰艺进修学校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131012074000378

2

上海奉贤区八维宏烨培训学校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131012074000038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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